11、第 11 章(1 / 3)
作品:《乱步狼烟道》这是田玉城有始以同北军打得最漂亮的一场仗,以前,只要能坚持到救兵来援就已经是最大的胜利,可这次不同,北军向后撤退的阵营对田玉军来说就是绝对的胜利和无上的荣耀。看着身边一张张欢呼雀跃的脸,实在无法理解他们能将眼前的尸横遍野当成是一种胜利和荣耀。昨晚的战斗让我体力彻底透支,再听到原地休息的命令后,连师兄招呼我去吃早点都顾不上了。顺便在城墙找了个阴地方蹲着,头一歪,怀抱残剑立刻人神不知。
接下来的几天里,驻扎于北城外的庞大敌军没有任何动静,田玉城所有官兵都草木皆兵地小心防卫,丝毫不敢松懈,连对面军旗飘摆的方向略微有了些改变都会报告给师兄。与此同时,我和他们一样也在翘首期待朝廷援兵能早日抵达,结束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我这脾气,宁愿冲出去和敌人杀个有你没我,也不愿像块砧板上的肉一样等待着别人来切割。
等救兵的这段日子我也没闲着,一有时间便练习重剑和弩马。师兄说了,我手脚身形虽然灵活,但到战场上大都是近身搏杀,光靠灵活是远远不够的,要想活的比别人长,就得学习如何利用兵器在敌人近身前先一步杀死对方。而武器中剑和刀无论从重量还是攻击力道来看,都是武器中的上品,但他的师傅,也就是那个死了的神仙爷爷不喜用刀,所以我师兄也不会用刀,从而导致他的儿子们也同样不用刀,于是,我习剑!
我练的剑不似电视上大侠手中拿的那种体形潇洒轻薄、宛如水蛇般的长剑,我用的都是些笨重锋利的大剑,这种剑附和上自身的重量,不管是刺、削、砍、劈!其杀伤力都是极强的。而且剑的两刃都是泛着寒光、极其锋利的杀人工具,这样一比较,的确比只有一个韧口的大刀要好用多了。
我本来就不笨,加上见识也比他们多,一来二去不但很快上了手,还把陆继教的剑招去芜存精,丢弃那些花哨的,只留下杀伤力最强最直接的招术。练了这么多天,我手脚越来越利索,只要手上有剑,我连过五人那也是没问题的。特别是在受到旁人的夸赞后,更是有些得意忘形,一时间还真想找几个敌军来同我过上几招。
不知不觉七天已过,朝廷那边仍然没有动静,师兄陆道尘派去求援的人马一入到京城便失去了所有消息,仿佛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般。
六公子陆继在陪我练剑聊天时曾无意提到,太子和他父亲之间早有间隙,这次太子得知田玉城遭遇大难肯定不会爽快派兵来援。不仅如此,他还很有可能借刀杀人,待田玉城被攻陷后再派人来救援,到时,如果他父亲已站死杀场,太子就算是捡了个现成;但如果他父亲还活着,太子大可用个疏忽职守的罪名灭了他们满门。所以,目前田玉城和陆家上下十几口的境遇是相当的尴尬,所谓生也不是,死也不是,只能靠自己,在战场上多拼一日就多活一日了。
这天,直练到日落西山才和陆继回去将军府。一到陆府就发现情况有点不大对劲,使女仆役们匆匆忙忙,连跟我们打声招呼的空闲都没有,好容易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熟人,陆继立刻高声叫住。
“陶管家,这怎么了?”
“哎呀,少主子,易公子,你们可算是回来了,刚才老奴我派人到处找你们都没找着啊!”陶管家擦擦额上的汗水,看到我们回来终于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