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九章 霍政受封第四集团军军长,镇守大明北部五省!(2 / 3)

作品:《从继承一家兵器铺开始

“并从即日起,大明军队要实行完善的军队制度,军队制度包括训练标准、军饷标准、入军年龄标准、退伍年限标准、抚恤金、勉励金、安家费标准!”

“训练标准为,一天至少训练六个时辰,最多训练九个时辰!”

“军饷标准为,普通将士一年军饷定在五两四百文钱!”

“入军年龄标准为十八岁至二十三岁,意思就是,十八岁至二十三岁的男子可以报名参军,超过年龄即拒收!”

“退伍年限标准为,服役五年即可申请退伍,也可申请留在军中!”

“抚恤金标准为十年军饷总和,勉励金标准为三年军饷总和,安家费标准是三月军饷总和!”朱棣神态自若的侃侃而谈道。

“臣领旨!”刘俊恭敬作辑应道,退回自己的站位上。

“第一集团军......”朱棣开始给四个集团军授予军队番号和分配各级将领。

经过授予番号和分配将领后,第四集团下辖三军番号为第十军、第十一军、第十二军!

第四集团军各级将领如下:

总司令:霍政!

副司令:梁安(原宣府都指挥使)、孟善(原第六军军长)!

第十军军长:徐增寿!

第十一军军长:张辅!

第十二军军长:甘真(原陕西都指挥使)!

鹿山、张天宝、秦齐三人各在十军、十一军、十二军担任师长一职,顺利从旅长升到师长。

至于师长以下的军官,朱棣没有分配,让各集团军自行选一批人,然后把选出来的名单交给陆军总部,由陆军总部审批。

陆军总部审批后,会给各集团军发放委任文书,有了委任文书,被选中的人才能正式担任军官职位。

虽然陆军总部刚刚建立,但制度都比较完善,从这里可以看出,朱棣的军事才能非于常人。

接下里的时间里,朱棣又开始讲起开海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