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陆令 265章 九月(4k)(3 / 4)
作品:《警察陆令》然后这些人就忽悠,讲了一大堆东西,意思是自己的公司多么牛逼,大概率能把这个东西卖个好价钱。
这个时候,“宝物”的主人自然是想通过这些人卖掉,但是他们又怕自己的宝物被骗走。
于是,拍卖公司告诉他,并不需要拿你的宝物过来。只需要我这里全角度拍照片、然后录像、再写个鉴定报告,就能拿到拍卖会初步筛选。等准备拍卖了,再带着“宝物”直飞拍卖会所在城市就行了。
现在唯一需要付出的,就是宝物估价的百分之一,作为前期的费用,唯一缺点就是流拍了不退拍卖费。
一般这种时候,宝物的主人,最珍视的,就是自己手里这件宝物。
一听这个,就觉得这家真靠谱!
他们觉得,只要不是想要我的宝物的,就不是骗子!
于是,签订非常专业的合同,然后交了前期费用,包括服务费、保险费等,让公司去运作。
三个月后,再告诉客户,实在抱歉,流拍了。
客户如果来闹,就通过专业的手段,来讲述这里面的困难,闹得凶的,退还一半的费用。
短短的半年时间,这三个人敛财100多万。
陆令看了看这些案子,很快地捋顺了这里面的逻辑,就一点一点地给青山讲清楚了。
“那我明白了,这些人还是贪钱。”青山点了点头。
“经侦的案子都和钱有关,主要还是觉得自己了不起。我觉得这应该是一种很常见的骗术了,但依然有人上当。”陆令道,“很多人,确实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接着,陆令开始给青山分析这个合同。
参加工作这么久,陆令看的法律书也不少,在小队里的法律水平仅次于燕雨。
这个合同的价值不是很高,大部分的条款都是网上拷贝的垃圾条款,就是增加被骗者的阅读难度的,所以只需要简单地分析一下权利义务、合法性就行了,说起来也不难。
青山理解能力还行,这个案子也不是很难,很快就彻底看懂了,然后他开始看起了案卷里的笔录。
...
陆令这边的案子,就比较复杂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称非吸。
这类案件,说起来特别简单,就是高息诱惑。
这个罪名看似和非法集资罪不同,其实差距真不大。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罪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吸只是临时占用资金,承诺也有意图归还本息。
但实际案件中,很多所谓的非吸案,那个利息高到几乎不可能按期归还本金,那主事者要说“我不是想非法占有,我只想让大家都赚钱”,真的是骗鬼...
诶?
可有时候,还就能按照非吸来算...
传说中的p2p暴雷...
陆令都看不懂了。
这玩意,只要有点数学思维的人,都知道,它,怎么可能不暴雷!
从它存在的那一刻,它就不可能不暴雷!
但,大家就是信,这去哪说理去?
陆令这几天,看了得有几百份笔录。
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听说过一句话,叫六扇门内好修行。
来经侦,看这些笔录,真的是好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