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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陆令 344章 开眼界(4k)(1 / 2)

作品:《警察陆令

    陆令都算是长见识了,即便他接触过这么多人,这一次都表示学到了。

    马思臻这顿揍绝对是没有白挨,配合警方干活效果非常好,他很快就把陶雅文单独叫了出来,大概用了两分钟,就说服了陶雅文。

    陶雅文听闻父亲当初的事情已经败露,吓坏了。

    要是警察跟她这么说,她肯定不信,但是马思臻跟她说,她就信了,而且还觉得马思臻有情有义,主动把这么重要的情报告诉她。

    这恋爱脑,把陆令都看呆了,这么简单的吗?

    不仅如此,陶雅文还去说服了她妈。陶雅文的老妈只是个农村妇女,被女儿一劝,也愿意招供。原理很简单,她们都相信这个事情已经彻底败露,坦白从宽,尽早坦白。

    震撼陆令一整年!

    这母女俩,都是当年案件的知情者,也都能辨认出来李乐乐,不仅如此,陶雅文的母亲李美莱,还做了两件事。

    一件,是录了一個视频,给丈夫看的,希望丈夫坦白从宽,争取立功。

    另一件,是把当年从李乐乐那里获得的60万元拿了出来,要求上缴赃款。

    案子当年的主犯,还是李乐乐。只不过,陶万宇、陶雅文、王一雯都参与了。

    陶雅文和王一雯当时都只有十一二岁,不仅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而且她们的参与度明显不够,能不能认定共犯都不好说。

    有这些证据,陶万宇那边想突破就简单了,如此一来,李乐乐在劫难逃。

    “我就能做这些,别的不要找我!”马思臻一脸无奈。

    他并不是很喜欢陶雅文,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最近,马思臻学好了一点,也开始读书,对陶雅文不是那么感冒。

    谁知道,这个样子的马思臻,却更加吸引陶雅文了。马思臻这次为了搞定此事,谁也不知道许诺了什么事。

    “还有一个事,得你去问。”陆令道。

    “我不去了!爱谁去谁去!”马思臻说着,堵着气,转身就走。

    他太委屈了,现在他已经这么乖了,今天被老哥狠狠修理了一顿,然后还要违背本心,去劝陶雅文。

    马思臻堵着一肚子的气,就要走,被青山一把拉住了,青山道:“你先听完陆哥说话。”

    马思臻已经是个十五六岁的大小伙子了,今天马思裕揍他都有些困难,还是有股子蛮劲的,现在也在气头上,非要走。

    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挣脱分毫。最后,青山怕伤到他,把他提了起来。

    马思臻本来还一脸桀骜,这会儿委屈的不行了,哇的就哭了出来。

    你们太欺负人了啊呜呜呜呜呜...

    见到马思臻哭,青山把他放下,然后三个大老爷们,就在这盯着马思臻哭。

    “要不你听听,他们有什么事要问?”马思裕安慰了一句,上去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马思臻不听,哭的更大声了。

    这仨人,都是20来岁,也都是那种对哭泣没啥共情的年龄,就在这看着马思臻哭,最后,都蹲坐在一旁,看马思臻哭。

    马思臻开始真的怨气满满,哭了一会儿,怨气少了一些,就有些别的情绪,比如说尴尬。

    喂喂喂你们仨拦我一下,哄我一下,给我个台阶下啊!总不能真的让我哭死吧!

    陆令见状,过来安慰了两句,接着道:“我就想让你问问她,之前,有人去我们孙所的汽车那里,卸了几个轮胎螺丝,这个事是谁干的?”

    “什么螺...”马思臻说话还有些抽泣,显然他已经踩到了陆令递过来的台阶上。

    ...

    几分钟后,陆令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当初给孙所轮胎卸螺丝的,不是陶雅文。

    这答案倒也是意料之中。

    针对孙所的所作所为,应该并非东坡村的人所为,这应该还是李乐乐那边做的事。

    关于这个村里的线索,就此告一段落。

    现在,整个村,还需要找的人,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王成、杨丽的女儿王一雯。

    ...

    收拾好了一切的证据,陆令和马思裕表达了感谢。

    马思臻在一旁充满了幽怨。

    马思裕和陆令分开的时候,在弟弟旁边,给弟弟许诺了一句话。

    马思臻听了这句话,眼前一亮,心情好了大半。

    ...

    “陆哥,咱们回县城吗?”青山问道。

    “不急,咱们回所一趟,把材料给燕雨他们传回去,咱们休息一下再回去。”陆令选择了摸鱼。

    “好。”青山点了点头。

    ...

    中午时分。

    “恭喜恭喜,入D了,”东安县看守所里,一名脸上有纹身的汉子,扭动着身体,拿着一张文书,似乎非常高兴。(注,黑话,这意味着嫌疑人被逮捕。除此之外,“下队”代表离开看守所去了监狱。)

    李乐乐的案子,刑拘只能有7天,但是检察院批准的逮捕,最多可以延长到7个月。

    刑拘的标准比较低,之前有一个人指认他被李乐乐买通给孙国龙的中药下毒,基本上就可以刑拘。逮捕不一样,逮捕需要更有价值的证据。刑诉法里对此有诸多规定,不多赘述。

    在《国家赔偿法》里,如果公安并非违法拘留,即便嫌疑人最终释放,也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

    但如果逮捕错了,那就需要国家赔偿。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难很多。

    李乐乐一直很自信,他觉得自己这次虽然被收押,但警察也拿他没办法,七天之后他就重新恢复自由了。也正因为这种态度,他压根就不会搭理自己号里的其他人。

    在这里待着的,谁也别说自己牛逼,老实点、合群的能过得舒服一些。要么就是真有实力。

    李乐乐按理说,也属于真有实力那种,但是他不屑表现,他就在等七天结束,这几天这个叼样子,不知道让多少人不爽。

    这回,几个牢头看到逮捕通知书,知道李乐乐没什么本事,嘿嘿笑着,对李乐乐羞辱了起来。

    李乐乐一脸的阴翳,他从牢头手里接过来《逮捕通知书》,仔细地看了起来,还伸手摸了摸红色的印文。

    “看半天,看什么看,看了就能出去不成?”牢头说着,拿出印台和一支笔,放在看守室门口唯一的一张桌子上,“签字,一会儿我还给管教送回去。”

    看守所里的很多东西都比较有特点,比如说这支笔,就是一根被橡胶包裹的笔管,不仅如此,笔的尾部,有个鸡蛋那么大的塑胶球。

    这是为了防止被羁押人士吞下笔来要求去医院。

    是真的。

    李乐乐感觉不可置信,但还是没乱动这张通知书,轻轻放在了桌子上,也不签字,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盘腿坐了下去。

    牢头似乎也猜到这个情况,现在,门口还有管教在。

    他把逮捕通知书、笔、印台给递了出去:“领导,他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