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朝圣!浪爷要逆天呀!(2更)(2 / 2)
作品:《史上最强赘婿》第一个,李千秋的妻子丘莺莺,但是她已经死了。
第二个,那就是天涯海阁,那里应该还有这套秘籍的原版玉块在。
对于别人来说,解析这些玉块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真的如同最复杂的电路板一样,层层叠叠铭刻在玉块里面,几百层之多。
除了专门的天才,寻常人根本无法解析出来。
而且就算是天才,也需要整整十几年时间才能解析出一块原版秘籍。
但是沈浪不一样。
他有X光和智脑,可以扫描这玉块内部,将一层一层的内容解析出来,然后储存在脑子里面。
沈浪发现,他的金手指是越来越牛逼了啊。
夜幕降临!
沈浪和木兰二人,共骑一匹千里马南下,前往几百里外的天涯海阁。
没有办法,浪爷到现在都还没有学会骑马啊。
一旦在马背上,只有在娘子的怀抱中他才能得到安全感。
……
徐家!
徐芊芊每一天都在亢奋和焦灼之中。
她几乎每天都呆在了作坊里面,几乎是亲自盯着一切过程。
徐光允也同样如此。
当徐芊芊盯着纺织,徐光允就去盯着染色。
“确定染料没有问题吗?”
“确定染料没有问题吗?
这样的问题,徐光允几乎要问十遍以上。
因为这个配方是沈浪给的。
对于这个小畜生,不管怎么恶意揣测都没有问题。
但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染料没有问题。
染出来的丝绸,不管是暴晒,还是高温洗涤,都没有问题。
但时间还是太紧迫了。
工期实在是太赶了。
……
张春华来过一次。
“徐芊芊,你确定要将所有的丝绸染成紫色和彩虹色吗?”
利益动人心。
徐家为了这三百万斤蚕茧花费的代价太大了,整整三倍的价格啊。
这意味着如果织成正常丝绸的话,不管卖多少都是赔钱的,卖得越多赔得越多。
金黄色是王族专用,价格再高也没用,不可能大规模卖。
但紫色丝绸却是贵族的最爱,彩虹色则是女子的最爱。
物以稀为贵,在中国春秋时代,紫色布匹的价格是其他颜色的四倍,在古埃及紫色丝绸更是寻常丝绸近十倍。
在徐芊芊手中,紫色丝绸卖出了普通丝绸价格的四倍,彩虹色则是七倍之多。
如果全部染成这两种丝绸,不但不赔钱,而且还能大赚一笔。
“春华,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沈浪这个畜生确实什么卑鄙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徐芊芊道:“但是我们已经做过了许多次暴力实验,用滚烫的水洗,用火烤,用盐水洗,这些丝绸都没有褪色。”
接着,徐芊芊道:“听说国君的旨意马上就要下来了,金山岛之争立刻就要开始了,玄武伯爵府的毁灭钟声马上就要敲响。公公很快就需要这一大笔钱去运作艳州下都督了,所以我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赚到大量的金币。”
张春华就没有再劝。
“我现在无时无刻都在等着那一天,等待着玄武伯爵府倒下的那一刻,沈浪死无葬身之地的那一刻。”
张春华欲言又止。
两日之后!
徐芊芊和那些商人约定的交货时间到了。
……
两天之后。
经过几百里的跋涉。
沈浪和木兰赶到了,天涯海阁。
天涯海阁。
整个大炎王朝南方最大的武功秘籍图书馆。
这座书阁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城堡,矗立在大陆的最南端。
海水直接拍打着城堡的墙角。
真是恢宏啊!
完全不亚于地球上的那些大型图书馆。
每一个习武之人来到这里,就仿佛朝圣一般。
站在这扇巨门面前,任何人都会感受到自己的渺小。
城堡的大门口,连一个守门的人都没有。
但是,整个天涯海阁都笼罩着一股强大的气场,让人不能地弯腰。
大门紧闭。
沈浪和木兰上前,躬身道:“大师,我们想要进入天涯海阁拜读。”
片刻后!
大门打开,走出来了一个老者。
“两位可有受到本阁的邀请?”
木兰摇头道:“没有。”
老者道:“抱歉,没有收到邀请,天涯海阁不接受拜访。”
……
注:第二更送上,虽然只有三千字,却写了三个小时。
我继续码字,争取在十一点之前写出第三更。谢谢兔子chi萝卜的万币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