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手弩骑脸(2 / 3)

作品:《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天地会选择在这里劫囚车,就是因为这里地势险要,从山上冲下来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看再打枪来不及了,团练们端起枪准备肉搏拼刺刀。

天地会好汉们大部分拿的是冷兵器,肉搏吃亏要少些。双方很快短兵相接,一方人多,一方训练好,一时势均力敌,乒乒乓乓打得十分激烈。

天地会为首的老者却拿了一把驳壳枪,一边游走一边射击,枪法还不错,已经有三个团练中枪倒地。

老者十分油滑,知道这位中级剑师会半身轻甲术,子弹根本打不透,就挑着普通团练打,争取自己这方面加大优势。

为首的剑士看情况不对,大喝一声,跳下马来,拿起双手剑,冲向老者,准备擒贼擒王。

老者转身就跑,和剑士绕起了圈子,为战友争取时间。

剑士离开了亲自看守的囚车,一个矮小的黑影突然从另一边山上的树丛里冲了出来,身法极快,是被亨利加持了“疾风术”的三毛。

三毛脸上蒙着黑布,头上包了个头巾,掩盖掉了所有突出特征。三步两步抢到囚车前,在囚车上扭了两下,车门就开了。

又是三五秒的功夫,贝胡子的手铐脚镣全部脱落。

三毛扶着贝胡子走出囚车,终于被正在追赶老者的剑士发现了。见匪首要跑,剑士弃了老者,回身冲向三毛和贝胡子。

贝胡子手脚尚在发麻,他江湖经验老道,一看三毛的身手就知道他只是个见习盗贼,最多到了瓶颈,肯定没达到正式盗贼的水准。

见习盗贼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中级剑师,贝胡子一声喊,“英雄快跑,不要管我。”

三毛没听贝胡子的话,反而掏出了手弩。

剑士理都没理三毛,举着双手剑砍向贝胡子。盗贼的手弩要是能破我的防,我名字倒写。先把匪首就地处决,免得多生事端。

贝胡子手脚还没恢复,双眼一闭,完了,我的理想只能下辈子实现了。

剑士的双手剑眼看砍下,山上突然传来一声虎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