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 第十四朵雪花(十一)(1 / 2)
作品:《了了》11
过了年,三姐失踪就足足两年半了,不知道她身在何方,如今过得怎样,家里现在都不怎么提起她了,年纪小的梅花甚至不再记得曾有过这么一个姐姐。
菊花其实也没有很想念她,因为两人关系很一般,没说过几次话,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时不时想起来,也许是看在那只被自己独吞的烤鸡面子上。
不确定生死,又是未出嫁的女儿,按照于家村的规矩,亡故的未嫁女不能进祖坟,家里甚至连块碑都没法立,只能逢年过节偷偷烧点纸钱。
大姐桃花在去年已经嫁了,日子过得还行,就是快两年了没能怀上,婆家娘家都跟着急,大姐自己也急,上次回来时整个人显得有点浮肿,菊花偷听到大伯娘跟二伯娘说想去邻村求个生子的方子,也不知管不管用。
二姐杏花如今也开始相看人家,幸好自己年纪还小,暂时不用嫁出去。家里条件虽普通,可到了婆家日子更难熬,连大姐夫家那种厚道的,都能因为怀不上孩子折腾儿媳,各种偏方一样一样来。
菊花曾隐晦地跟大姐说,让她硬气点儿,成亲后好几年怀不上的人家多得是,何必被婆家这样拿捏?
大姐却捏着手帕抹眼泪,说她不懂。
菊花不知道自己有哪里不懂,但大姐说她不懂那她就不懂吧,反正每次大姐跟她哭哭啼啼,等姐夫来了就立刻跟没事人一样了。
桃花的日子确实不难过,甚至可以说是处处舒心,惟独怀不上孩子,这几乎要成了她的心病。
村里谁家要是怀不上孩子,或是一直生女娃,往往都会叫人瞧不起,那家的女人连头都抬不起来,菊花不知道孩子是怎么生的,但她想,既然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成了两口子,那生女娃还是男娃,能不能生,就不应该都找女人吧?
她们家在村子里对女娃算是好的了,除了农忙,大姐在家都没干过什么重活累活,在菊花的记忆里,大姐很少生病,瘦是瘦了些,但却健健康康。有没有可能大姐一直没怀上,是大姐夫的原因呢?
当然了,这话菊花也就自个儿心里想想,可不敢往外说。
“二堂姐,你也来捡柴火吗?”
到了熟悉的地方,菊花主动跟三爷爷家的堂姐打招呼。
于老混家五个孙女,分别叫来蛋抱蛋有蛋求蛋,剩下那个叫满蛋的,早在很久很久之前便被卖掉做童养媳了,那会儿毛蛋都没出生。
穷人有穷人的活法,人穷志不能短,总之谁家要是好端端的把孩子卖了,肯定会被人戳脊梁骨。但于老混脸皮厚,他才不管这个,赔钱货孙女能卖掉才好呢,满蛋被换了两袋粗粮,从那之后,菊花就再也没见过她。
说到于老混家,自打他们家的宝贝独苗于宝蛋溺水死了,他们一家的大人就变得有点疯。村子里的人都沾亲带故的,见他们家可怜,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于老混抢了于宝珍的糖,被于宝珍的哥哥们狠狠揍了一顿,这才稍微收敛一点。
大堂姐来蛋也嫁了,被于老混嫁给个死了好几个媳妇的老鳏夫,从大堂姐嫁出去到现在便没有回来,于老混一家也不想,他们完全把闺女当成物件,能买能卖,像猪像狗,惟独不是人。
二堂姐抱蛋的年纪跟大姐桃花差不多,但一直没嫁人,因为她小时候被亲爹把腿踹断了,于老混不给她看,是其它几个堂姐妹拼了命给她找吃的挖草药,这条命才没被折腾掉。
她很少说话,总是闷声不吭,常年低着头,村里调皮的小孩子常常会学她一瘸一拐的走路,还会骂她是个瘸子,拿石头扔她,但抱蛋不会骂回去更不会还手——在外面惹了祸,甭管是不是她们姐妹的错,于老混都只会打她们。
来蛋嫁了,满蛋去做童养媳了,家里大部分的活都落到了抱蛋身上,她干活很卖力气,其实乡下人找媳妇不看长得俊俏与否,主要看能不能干,勤不勤快。
可惜抱蛋腿瘸,又有那么个娘家,谁沾上谁倒霉,除非是死了媳妇的鳏夫或是娶不到媳妇的光棍,否则稍微条件好点的人家都不会考虑她。
于老混似乎死了把二孙女嫁出去的心,换不到多少彩礼,还不如留在家干活,吃得少干得多,挺好。
抱蛋没有理会菊花,不知为何,菊花不大敢再上去跟她讲话,匆匆捡好了柴火,跟抱蛋说了声便先一步走人。
临走前她似乎瞧见抱蛋的背篓里装了些菌子,也不知是在哪里挖到的,菊花没问。
她一如往常的回到家,不是农忙的时候,柴火是不用她去捡的,但菊花很喜欢上山,或者说,只要靠近那片山脉,她就有一种很安心很亲近的感觉,也或许是她总觉得三姐没死,就在山里头,胆子大的话,往深山里走,说不定还能找到三姐。
可惜去年又有狼群冬季下山,还吃了人,菊花不敢往里头去。
回到家后,于老蔫正式宣布了过完年便送毛蛋去学堂的消息,这对老于家来说不是什么新闻,因为大家早已默认要供毛蛋读书了,以前丁芬芳还盼着自己能再怀上,这两年肚皮没动静,她便渐渐死了心,决意一心供养侄儿。
毛蛋在饭桌上表达了自己对家人的感谢,并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念书,将来光宗耀祖,还要给他奶和他娘挣诰命,听得大房跟三房羡慕极了。
转念一想,侄儿这么有良心,难道真发达了还能不管他们?于是又将心放了下来。
农村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些村里的八卦,菊花都是在饭桌上听长辈们讲的,今天也一样。
刘春花先给所有人分了饭,然后说道:“我今天瞅着有个包头巾的女人进了于老混家院子。”
这稀奇吗?放在别人家,谁家没个走亲戚来朋友的,不稀奇,但于老混家可不一样,他们家不说是亲朋好友避如蛇蝎,也绝对没人会上门,除非那人想不开。
“那是来干啥的?”于老蔫问。
明明是在自己家,刘春花却还是压低嗓音,这让大家有种莫名的兴奋:“别人兴许不认识那人,我可是见过的,老头子,你也见过。”
包头巾的女人,于老蔫在记忆中寻找一番无果:“是谁?”
“是个牙婆!”
牙婆。
于老蔫一愣:“牙婆上于老混家干啥?他不会是又要卖孙女吧?”
菊花手中筷子一攥,耳朵竖得老高。
这刘春花就不知道了,她之所以认得出那个牙婆,是因为村里那个去做丫鬟的女娃,就是走的这牙婆的手,当初牙婆来村子里带人,那家人虽藏着掖着,但还是叫刘春花看见了。
接下来,老于家展开了热烈讨论,都在想于老混想干啥,是不是又要卖孙女,以前满蛋就是被卖的,说是给人做童养媳,可拿了好处送走孩子,不就是卖?来蛋也是,那老鳏夫前头死了好几个媳妇,有人说是打死的有人说是病死的,不管怎么死的,绝对不是个好人家,可对方愿意给钱,于老混直接把孙女给了出去。
好好个于家村,偏偏出了于老混这等人,叫人出门在外抬不起头。
菊花这顿饭吃得难以下咽,她以前也觉得被卖掉不一定是坏事,像那户做了有钱人家姨娘的姑娘,生了儿子站稳脚跟,还能帮衬家里兄弟,人家大瓦房都起了好几间!
可就在去年,有家丁打扮的人来了家里,硬是将那大瓦房给拆了,闯进去一顿打砸,后来才听说,做姨娘的姑娘犯了错被大夫人发卖了,孩子也已病死,至于那姑娘被卖给了谁,卖去了哪儿,无人知晓。
能做丫鬟已是不错的了,倘若被卖去烟花之地,更是被吃得骨头不剩。
菊花每每想起这件事,都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当爹当娘,就能随意卖孩子?人怎么能像牲口一样被随意买卖?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饭,菊花谎称肚子疼,借着钻茅厕的功夫溜出了家门。
她得去跟二堂姐她们说一声,免得她们无知无觉便被卖了。
冬天天黑的早,再加上冷,几乎没人在外头遛弯,整个于家村都很安静,菊花还没走到于老混家门口,就闻到了一股极为诱人的肉香。
她小时候馋肉,常常站在做了肉菜的人家门口使劲闻,现在长大了不好意思那么做了,但偶尔闻到还是有点迈不开脚。
跟三姐一起吃的那只烤鸡,是菊花长这么大吃过的最好吃的肉。
她吸了吸鼻子,闻出这是菌子炖鸡的味道,于老混家的二堂姐抱蛋做菜很香,于老混常常在村子里吹嘘,说他这个孙女就是黑了点丑了点瘦了点,但能干活会做饭,不给二两银子是绝对不嫁的。
菊花想了想,还是没有过去,她想,明天说也是一样的。
这一夜村子里的狗疯狂叫不停,吵得人睡不着,天还没亮的时候,睡得迷迷糊糊的菊花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吵醒。
“老三!老三!快起来!快!出事了!出大事了!”
是二伯的声音,历经三姐失踪于宝蛋溺水死亡等事后,菊花睡得很浅,她一骨碌从床上坐起,另一边于老三也披着衣服去给于老二开门,这才发现家里竟然灯火通明,要知道平时为了省灯油,他们家都是天一黑就上床,然后再摸着黑烧早饭等天亮。
“二哥,发生啥事了?”
于老二恨不得拉着弟弟就走:“于老混家死人了!”
这下菊花更睡不着了,她快速穿上衣服想跟着去,被于老三摁着脑袋推回来:“你一个小孩想干啥?老老实实在家待着。”
于老二也不让她去,但出了这种事,谁还睡得着?最后由姜红枣带着杏花菊花梅花跟毛蛋在堂屋喝热水,其它人全出去了。
姜红枣看起来也很想去,杏花体贴道:“二婶,你去吧,有我在就行了。”
毛蛋也很了解他娘爱凑热闹的性格:“你去吧娘,我会乖乖的不吵闹。”
姜红枣犹豫再三,终究是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