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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第十四朵雪花(二十三)(2 / 2)

作品:《了了

怎么会有人被称为神童却接连三年落榜?每次听到村里人夸于毛蛋,都夸他聪明有出息,可村里人夸她,却是夸她漂亮有福气,咋地,她于宝珍就不配被人夸聪明,就不配有出息?

男娃出人头地有很多种方式,女娃除了嫁人还是嫁人。

奶奶在家织布时,曾给于宝珍讲过所用的织布梭子的故事,讲一位聪明的女子如何改进了梭子让织布的速度变得更快,可是这个女子被人叫做陆夫人,只知道她嫁在了姓陆的人家,成名为天下人所知,也不过“陆夫人”这个称呼。

于宝珍感觉很奇怪,这也算是名字吗?如此大的成就,难道不值得把她的名字宣扬到世人皆知吗?

于老抠默默点头:“爷也这么觉得,咱们宝儿才是最聪明的。”

爷孙俩早上吃完朝食出发,中午才抵达镇上,于老抠只是听人说,并不知道这位女夫子家住哪里,哪怕他在鄄州从小活到老,对这个镇子他依旧不熟悉,每每到来,总觉得心慌忐忑。

于宝珍这个好奇宝宝,伸着脑袋四处瞧,她强烈要求自己下地走,但镇上人多,于老抠可不敢让她下来,他家宝儿是个可爱无比的胖娃娃,万一叫拐子抢走可咋办?他上了年纪,力气不如年轻时大了。

但巧的是,他刚找上第一个人打听,对方就知道女夫子住在哪儿,而且正好跟对方住同一条巷子,正好要回去,正好顺路,正好带爷孙俩一起过去。

女夫子家住在镇上靠西边的地方,是所三进的院子,前院改成了学堂,门口还挂了块匾额,上面写着“求知女学”四个字。

门口有个上了年纪的婆子,见有人来,态度极好,满脸是笑,连忙引着两人进门。

于宝珍对女夫子好奇死了,她只有过一个夫子,就是那位老童生,两人相看两相厌,要不是想认字,于宝珍才不在那破私塾读呢!老童生眼睛长在头顶上,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偏又贪她家的双倍束脩,教她也不尽心,且教书时常常当着全班同窗的面冷嘲热讽。

求知女学的夫子姓罗,是一位看起来性情淡薄的成熟女子,她约莫二十五六的年纪,头发在脑后用一根简单的木簪盘起,身上没有任何多余的饰品,也不涂脂抹粉,可于宝珍一眼就觉得她比老童生靠谱多了,也厉害多了!

不怪于宝珍看不起老童生,一个从年纪轻轻考到白发苍苍也还是童生的人,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仅学识差,学习能力也不行,跟那种夫子读书能读出什么名堂?这种人竟也敢开私塾,真是不怕误人子女。

“见过夫子。”

于宝珍已从背篓里下来,像模像样拱手作揖。

罗夫子笑起来时,那种淡薄的气息便消失无踪了,显得很温和:“在这里,要称呼我为罗老师。”

于宝珍乖乖再行一次礼:“罗老师。”

罗老师微微颔首,问于老抠:“老丈送孙女前来学习,是想学书,还是想学一技之长?”

于老抠对上这种有学问的人就疯狂出汗,他紧张地揩了把额头汗水,结巴道:“都、都行,听,听我家宝儿的。”

罗老师闻言,眉头微扬,显然很少见这种送孩子来女学,竟让孩子自己挑选学什么的长辈。

求知女学共有三个班,甲班学书,也就是和男子一样讲经义学策论,乙班学礼,这里的学生大多家境较好但礼数气质差了些,丙班教女红,如今丙班人数最多,乙班次之,甲班迄今加上于宝珍也只有三人。

于宝珍想都不想:“我不喜欢绣花,我想学能考秀才的书。”

罗老师笑容更甚,她甚至伸手捏了捏从第一眼看见便颇为心动的婴儿肥,那软肉嫩嫩弹弹,手感极佳:“你倒是志向远大。”

于宝珍握拳:“现在不能考,未必等我长大了也不能考,若我长大了还不能靠,那等我老了,我要叫其她小女孩来考。”

她似乎天生便会讨人喜欢,罗老师从未见过这样胆大的小女孩,她竟能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也不对,还是见过的,没想到在如此不起眼的小镇,竟能遇见这样的孩子。

等于老抠走出大门,脑子还晕晕乎乎,这、这就成了?想当初他为了给孙女找学上,跑了多少个学堂,受了多少夫子的嘲讽啊,最后还是没辙,把孙女送去了隔壁村老童生的私塾,就这还是两倍束脩人家才收呢。

可这位罗夫子,啊不,是罗老师,她不仅干脆地收了宝儿,还免了宝儿的全部束脩,并且说月考成绩若名列前茅,还有奖学金!

反正在于老抠印象里念书等于烧银子,除非真能考出来,不然就是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怎么到他家宝儿身上,念书还能往家里拿银子了?

他说:“宝儿好好念书,拿了奖学金,全让你奶给你存起来,不往公中交了。”

于宝珍坐在背篓里舔她爷给买的糖葫芦,一脸理所当然:“嗯嗯。”

从这天起,于宝珍就开始了每日去镇上学堂读书的日子,早出晚归的她自然没可能跟于熙庭碰面,于熙庭再怎么想刷她的好感度,那也得遇着人才有机会啊!

于宝珍似乎天生便是读书的料,她倒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而是能透过现象去看本质,学什么都快,且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如饥似渴的汲取着知识。

不跟着罗老师还不知道,老童生教的是些个什么玩意儿!

“老师,为什么你会这么多呀?”

除却读书外,每天她们还有“体育课”,有另外一位老师教她们骑马练剑,很多女孩不喜欢学,于宝珍却爱得要命,她是全学校最皮的那只猴儿。

以前在家便被长辈们溺爱,到了学堂更是如鱼得水。

老师们都很厉害,但于宝珍觉得罗老师是最最最厉害的,她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罗老师摸了摸小胖子的圆脑壳:“真想知道?”

于宝珍:“嗯嗯。”

罗老师没有糊弄小孩子的习惯,冥冥中她觉得这个孩子将来肯定会有一番作为,所以也从不真的把于宝珍当作什么都不懂的小孩,遇到问题,总会认真地跟她讲解。

“我出身自书香世家,家父盛名在外,只一幅字画,便能卖出千金。”

千金!

三文钱就能买一串又大又红糖葫芦!

于宝珍吸溜了一下口水,她们甲班还有算学课,千金能买多少糖葫芦!

罗老师失笑:“我自小便与兄长弟弟一起读书,父亲待他们,与待我似乎并无不同,直到兄长们参加科考,我却只能留在家中待嫁……那个时候我才知晓,原来我不仅不能考状元,连决定自己婚事的权利都没有。”

于宝珍听入了神:“然后呢?”

看起来很像大家闺秀的罗老师忽地狡黠一笑:“然后我就离家出走啦!跑到这儿来开女学,教你们这些小丫头读书。”

于宝珍歪歪头,感觉老师没有骗自己,但好像也没有说实话。

不过她自认为是个很体贴的小孩,老师不想说,她就不追问了。

罗老师说的确实都是实话,也确实隐瞒了一些,比如她离家出走,却遇到了拐子,几经周折被卖到了鄄州,入了清心庵,度过了一段极为痛苦的日子。

等她终于脱离清心庵,才得知家中宣称独女已病故,也就是说,原本的她已经不复存在了。

就算现在回去,也只会落得个不好的名声,而且她并不想回到那个牢笼中去,反正家去后无非是被随意许配个人家远远打发了免得闹出丑闻,就是被送去寺庙青灯古佛常伴一生。

她最恨的便是那镀金的佛像,因为神佛从未救过她。

于宝珍没什么玩伴,都说了她是个很奇怪的小女孩,她趴在罗老师膝上问:“老师,为什么不只收甲班,还要开设乙班跟丙班呢?”

罗老师捏她脸上的肉肉,用指尖搓一搓:“因为有些家长不愿意女儿学些没用的东西。”

是的,甲班所学,在许多人看来就是“没用的东西”。

但于宝珍却觉得,她所学的比乙班丙班厉害多了,另外两个班肯定不知道,她们甲班的老师有好多好多个!全是些奇奇怪怪的老师!有的来上课穿得一身黑不说,还用黑布蒙面!

她所学的,是比撼动山海更加强大的本事。

“那教她们这些干什么呢,让她们自生自灭不就好了。”于宝珍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老师身上,然后翘起两条小胖腿,“她们学这些,以后嫁了人,用这本事赚钱贴补娘家婆家,再供丈夫儿子做生意读书……还不如不教呢。”

就像朝廷与蛮夷来往,向来只卖货物不教冶炼纺织之术,因为教了只会养出更多强悍的敌人。

罗老师没想到小小年纪的于宝珍竟会说出这样的话,面上露出惊奇之色,只觉得这孩子当真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