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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情书大手周向晚(1 / 5)

作品:《他来自战斗民族

一掀开木盒,一股熟悉的香味传来,是周向晚惯用的香水味——热烈,调皮,温柔。周向晚热衷于尝试新鲜事物,是个喜新厌旧的性子,衣服鞋子不穿第二次是他的原则,但他从来不换香水,不仅不换,还会像动物标记领地一样,往重要的东西上喷,比如他的情书,比如他的男朋友。

周向晚在像吴凉索要晚安吻的时候说起过这款香水,是找专门的调香师定制的,名为“GoodNight”。他母亲在世时,早上会在锁骨和手腕喷上一点,在周向晚睡觉前,香水的后调变得如夜晚般柔软宁静,她会来到周向晚的房间,亲亲他的额头,和他说晚安。

周向晚的原话是这样的:“我妈妈平时和我说话都用俄语,但总用中文和我说晚安,我后来想想,晚安的晚,应该是周向晚的晚,她在祝我安。”周向晚说完,扑上来亲啄了吴凉额头一下,黏糊糊地拱他,“你的话就是凉安!你快亲回来,不亲不让你睡觉……”

吴凉置身于“Goodnight”的香气中,想起当时周向晚缠着他说晚安时黏人又霸道的模样,嘴角不由勾起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这几个月,关于周向晚的记忆总像浮光掠影般在眼前回放,既像他吃过的最甜的糖,又像他受过的最痛的刀。

吴凉深呼吸了好几次,抖着手,从盒子里拿出了第一封信,信封是明艳的深红色,封面上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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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向晚在绘画上的天赋显然延续到了他的书法上,即使短短十几个字缺横短划的,就有三个错别字,可在吴凉看来,他觉得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字。

吴凉摸了摸周向晚的手,小声道:“我要拆了。”

吴凉几乎是有点心急的将信从信封里抽了出来,薄薄一张白纸带出了铺天盖地的亮粉和亮片,金色的,粉紫色的,浅蓝色的细粉在光柱中轻盈地飞舞,细细碎碎地折射出人鱼鳞片般漂亮的偏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