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陆亲开道,闲人勿近(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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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沈家大宅。
前明崇祯十六年淮军攻打扬州时,宅主沈于泰携家小南逃江南,此后沈家大宅便为淮军大都督陆文宗暂居之所。
陆四率扬州淮军北上之时,曾命扬州府尹郑元勋派人过江找那“逃难”的沈于泰,一是允其可以携家小重回扬州仍安本宅,二是扬州方面作价收购沈家这座老宅。
沈于泰没多想就选择后者,因为占他老宅的可是淮贼,他哪敢把家小再往虎口送。
按市值,沈家这座老宅虽说不是扬州最好的园林,但其位于东关繁华之所,该地段属于扬州寸土寸金地区,因此真卖的话怎么也得上万两。前些年扬州郊区有一座园子出售,当时成交价就高达四万余两。
一座宅子赶得上一个县的赋税,这事搁其它地方想都不敢想,可搁扬州这里却是再正常不过。
因为,这地方盐商多,丝商多、粮商也多。
尤其是盐商,不敢说个个是富可敌国,但富可敌县却都是能称为盐商的基本要求。
最终,在郑元勋的争取下,沈于泰将其家一百多年的老宅作价六千两卖给了淮军。
当时负责跟沈家签订契约的就是陆四的堂兄陆文亮。
交易成功之后,沈家大宅便彻底成了陆家大宅。
陆四得知那座大宅只用六千两便完全归陆家所有后,当场就摇了摇头,知道这是人家宅子原主人害怕自己这才低价贱卖,不过也没有故作高风亮节让他大哥陆文亮再补那沈家人多少钱,只传话过去,将来大军渡江后对那沈家人稍稍照顾,如此以补人家贱卖之情。
有了属于陆家的大宅子,从盐城迁至扬州的陆家近亲便都在此宅居住。包括陆四的大伯陆有才一家,二伯陆有富一家,以及陆四亲爹陆有文。
所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