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 敌意(3 / 5)
作品:《1627崛起南海》范德维根的情报多是来自于十八芝早前安排在漳州泉州等地的暗探坐商,虽然所能收集到的信息不尽完全,但也算是有一定的效果。海汉银行的确从1629年开始就已经在向福建军方,确切地说是许心素私人,提供专门用于军火采购的低息贷款。这也是海汉兵工向外界推销军火的手段之一,同样的手法不单是用在了福建,在与安南的军火贸易中也有类似的操作。
其实许心素的经济状况要比安南人好得多,在掌管了一省兵权之后,他明里暗里控制的各种商业渠道所能创造的财富也是一个相当惊人的数目,用富可敌国来形容并不为过。在与海汉的交易过程中,更多的时候是许心素一方被限制了军火的购买数量和种类,而不是拿不拿得出银子的问题。而福建方面愿意使用海汉银行的低息贷款,其原因之一就是能够利用贷款来购买一些原本受限的军火装备——比如说福建水师一直欲求而不得的海汉战船,就是先签贷款协议再签购买合同。
这可并不是海汉银行和海汉兵工的人闲的蛋疼没事瞎折腾,事实上这种交易手段除了能够让银行的闲置资金赚取一定的利息收益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在福建推广银行业务的应用。在福建官方采用了银行的贷款服务之后,海汉一方向福建商人们推广银行结算体系的时候就有了更好的范例可以用作宣传。
而贷款给许心素为的福建军方,海汉银行也丝毫都不用顾忌资金的安全回收问题,毕竟双方现在的合作已经非常深入,利益纠葛早就不止贷款的这点金额,而且许心素也丝毫不在意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来加价购买那些海汉限制出售的高级装备——他更在乎的是买不买得到,而不是以什么价格去购买。
当然了,这样的低息贷款方式在目前也仅仅只针对福建官府提供,对民间推广的则是海汉银行特有的金融结算方式。类似式的手段在广东已经运作了更长的时间,机制上也趋于成熟,基本可以直接套用到福建本地。往来于福建、广东、海南岛三地的客商,都可以利用海汉银行的办事处体系实现异地的钱财支取和贸易结算,免去他们过去携带大量现银长途跋涉的不便和危险。而一些资本雄厚信用好的商家,也可以在周转不便时直接向海汉银行申请临时借贷金,当然这种借贷的利息可就不像提供给官府的专项贷款那么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