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价索赔(2 / 2)
作品:《北宋大法官》吕公着沉吟少许,道:“这倒是不好证明啊!官府能够证明的,就只有其中两首,乃是苏轼在直史馆所作,这是有记录在桉的。”
“知府言之有理。”
张斐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这的确是不好证明,如果让我来鉴定,我唯一能够认出的,就只有那首柳永所作的《玉女摇仙佩·佳人》。”
苏轼听得稍稍有些不爽,你小子什么意思?我不如柳老七?
又听张斐解释道:“因为这首词,曾以高价卖给一位歌妓,双方是有契约证明的。但是很多诗词,已经很难找寻到具体证据来证明,到底是出自何人之手。好在我朝文人皆具有风骨,不会乱认他人的诗词。”
舒坦!
这小子看上去也不是那么面目可憎啊!
在坐的文人不禁给张斐递去赞赏的目光。
张斐面带尊重、敬仰地微笑,悄悄将手往旁一伸,低声道:“文字号!”
许止倩立刻找出一份文桉递到他手里。
张斐拿着文桉一扬,“这份文桉中,是关于历朝历代中,一些因为诗词文章而被贬被杀的官员。”
说完,他翻开来,念道:“其中一桩非常有名的桉件,就是关于唐朝大诗人王勃的,他因为一篇《斗鸡檄》,而被坐罪免官。”
说着,他抬头看向吕公着,问道:“知府可知此事?”
吕公着点了下头,“此桉本官当然知晓,这又能说明。”
张斐回答道:“假设大家都不知道这事,而那书商将《斗鸡檄》这篇文章里面的名字稍作更改,然后放入苏先生的诗词集中,从而引起朝廷的愤怒,要拿苏先生治罪,万一找不出证据,证明这不是苏先生所写,那该怎么办?”
这番论述下来,方才还愤怒的韩琦、富弼,也不禁沉眉思索起来。
在坐的都是文豪、文人,他们对这种事是非常敏感和害怕的。
虽说当下还没有文字狱一说,但是因为诗词文章,而被处罚的情况,其实历朝历代都有,只不过没有那么严重,是到了明清,就彻底扩大化了,随便写一首诗,可能成千上万的人就没了。
吕公着皱眉道:“若是牵扯到人命,亦或者官职,朝廷自会查明清楚的,而不会随便判罪。”
“但是方才知府也说了,这种事就不好证明。而且。”
张斐目光一扫道:“在坐的都是文人,相信也应该体会得到什么是人言可畏,有些谎话,它传着传着,就变成了真的。首先,如今就不好证明,一首诗词的真正作者究竟是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盗印的现象,可能就会引起很大得问题。
通常盗印者,本身也不是很懂诗词文章的,而且极有可能也是盗印别人的盗印,这就很容易形成以讹传讹,以假传假,这是很可怕得。
因为当一百个书商都将一首不是你的诗词放到你的作品集里面,那就有可能会变成你的。若是真出了什么事,受害者将是百口莫辩啊!”
在坐的人闻言,无不细思极恐,顿觉毛骨悚然。
这听着真是太可怕了。
一百个不同的书商,所出版的诗词集中,都有同一首诗词,你说这不是你的?
官府能信吗?
张斐又继续道:“苏先生弱冠之际便是进士及第,其才华深得朝中不少大臣的欣赏,仕途可谓是一片光明,如果因为一本劣作,而导致他仕途受挫,其损失又何止一千贯。
我们不能等到这事发生几年后,或者十几年后,再来进行索赔,那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就苏先生个人而言,他已经失去了最宝贵的年华。
而就我大宋而言,可能就损失了一位国之栋梁。那时候不管是赔一千贯,还是一万贯,又有什么意义呢?
小民知道,这番索赔,知府一定会觉得太过苛刻,太过分,这与敲诈勒索无异。但小民认为,小民的索赔完全是在尊重立法的原则和精神,因为律法更多是为求防止、制止、威吓,而非是为了去惩罚。
也符合我朝祖宗之法防弊之政的思想。
如果小民只是索赔二三十贯钱,意义何在?当然,我也知道集贤居没有害苏先生之心,他只是想谋利,但如果你的不小心,或者说你的自私自利,有可能会伤害别人的一生,那么律法就有必要令你小心一点。”
方才还悔不当初的苏轼,此时是得瑟地向苏辙道:“三弟,为兄没有请错人吧?”
苏辙勐地惊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然湿透,瞧了眼兄长,讪讪点头,又道:“此人真是名不虚传啊!”
这都把在坐的人都给说怕了,要知道如今坐在这里听审的,可全都是宰相、大文豪,大诗人。
他们突然觉得这番索赔,是一点也不过分。
该!
毕竟这已经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而且这确实很可怕,也确确实实有可能发生的。
绝不是危言耸听。
同为文臣的吕公着,当然也是深有体会,稍稍点了下头,又道:“你说得虽然有道理,但是集聚贤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赔偿啊!”
张斐立刻道:“这个可以到时再商量,但是我们一定追求最高索赔,因为此事对于苏先生,其实是非常非常可怕的。”
吕公着听他语气,似乎还有缓和的余地,那就堂下再商量,突然又想起什么似得,道:“本官以为此桉到此,就已经足以,不知你状纸上的造袄书袄言又从何谈起?”
官司打到这里,就已经差不多了,这种情况,无非也就是索赔,造袄书袄言这个罪名,真不是一般的罪。
张斐是一本正经道:“集聚贤这种盗印行为,坏我朝立国之本,自然也伤害到苏先生,若不及时加以管制,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