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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救场(1 / 2)

作品:《北宋大法官

糟糕?

范纯仁偏头看向张斐,「你此话怎讲?」

张斐面色凝重道:「如果不能揭穿黄老二最为丑陋的一面,这个官司的胜算将会小很多。」

这场官司打得就是法外情,故此这情是一定要到位,否则的话,情就是难以突破法的界限。

范纯仁稍一沉吟:「主审官也一定是询问该问的问题,否则的话,这都不用你们上诉,旁边站着的法司一定会驳回主审官的判决。」

「这不一样!」

张斐摇摇头。

范纯仁问道:「有何不一样?」

张斐道:「珥笔是带有攻击性的,可以在问题中,设下陷阱,而主审官是本着公正的态度提问,是不具备攻击性的,只是针对疑点提出自己的疑问,对方很容易猜到,本可以提早想好应对之策,这是难以揭露对方最为丑陋的一面。」

范纯仁稍稍点头,又问道:「那你说哪种审问方式更为公正一些?」

张斐笑道:「这还用说么,当然是前者。」

「为何?」范纯仁问道。

张斐道:「因为双方珥笔都会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当事人,同时不遗余力的攻击对方,这几乎是可以确定的。若主要由主审官提问的话。」

他偏头看向范纯仁,笑道:「范司谏与我打过两场官司,应该知晓,许多问题,看似很公正,但在不同的时机问,以及改变先后顺序,所得到的效果是大相径庭。」

范纯仁沉眉不语。

这一点唯独他感慨良深。

因为就他跟张斐交手过,许多对自己有利的问题都是要藏着的,要等对方先出手,然后再拿出来反驳,若是先拿出来,可能会被对手反制。

若由主审官主导,谁知道他在想什么,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

身在堂上的许芷倩也感觉到有些不妙,看梁栋的态度,也不知道会给他们多少发挥的空间。

以前的审问方式,珥笔也有资格提问,但主线控制在法官手里,珥笔只能根据法官的提问来进行辩诉。

果不其然。

当黄永利上得堂时,梁栋就直接问道:「黄永利,你身为独子,为何不接年迈的母亲跟自己一块住?」

由于宋朝非常看重孝道,在《宋刑统》中,就有这么一条规定,别籍异财,供养有阙,可以以不孝论罪。

也就是,子女趁着父母年老,便将父母财产私分,另立门户,由此导致子女没有尽到供养父母的职责。

这罪名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故此黄永利再狠,他也不敢母亲在世时,就将宅子给卖了。

梁栋上来也得就这一点提出质问。

黄永利当即叫冤:「官人明鉴,小人是冤枉的,自家父去世后,小人一直都想接母亲与小人一块同住,但母亲习惯住在老宅,始终不肯与小人一块同住,为此小人甚至都与母亲争执过几次。」

许芷倩立刻道:「你若真有孝心,为何你母亲这几年过大寿,你从未出现过?」

黄永利是一脸伤心,摇头道:「这确实是我的疏忽,这些年一心就顾着赚钱养家,忽略了母亲大寿,我真是不孝子啊!」

说着说着,他语带哽咽,还抹了抹眼睛。

对面的李磊立刻道:「关于这一点,司录可派人去询问,黄永利每天他有多么忙碌,天天起早贪黑,时常连自己的生日都经常忘记。许娘子从小就养尊处优,自然体会不到平民的辛苦。」

许芷倩也被迫改变的询问对象,向梁栋道:「如果司录知道黄永利在两年前七月初八在做什么,就知道他说得都是谎言,不可信也。」

这些问题本来都是用来询问黄永利的,但现在她只能直接去说服主审官。

梁栋向黄永利问道:「两年前七月初八你在干什么?」

黄永利想了想,略有心虚道:「那天好像是是小人过三十生日。」

梁栋当即看向李磊。

黄永利立刻又解释道:「那都是小人的妻子非得这么做,与小人无关啊!」

许芷倩又问道:「当日你可有请你母亲前去?」

黄永利回答道:「我当然请了,只是母亲大人她不肯来。」

他当然没有请,但这种事是很难证明的。

许芷倩道:「唯一的儿子过三十生日,母亲竟然不肯来,黄二叔能否解释一下,这是为何?」

李磊听罢,眼中闪过一抹喜色。

黄永利道:「我前面不是说了么,之前我与母亲争执过几次,她与我怄气。」

许芷倩刚准备继续询问,哪知梁栋先开口问道:「你好心接你母亲上你家住,怎么也算是一番孝心,就算你母亲不愿意,也不应该会与你怄气。你老实交代,这其中是不是另有隐情?」

许芷倩见梁栋的问题也算是合情合理,于是就没有做声。

黄永利心虚地瞧了眼梁栋,道:「小人不敢欺瞒官人,其实其实小人当时是想接母亲上小人家住,然后就将那老宅卖了。」

「混账!」

梁栋当即怒斥道:「说到底,你根本就不是想尽以孝道,而是想谋取父母财产,真是岂有此理。」

李磊立刻道:「司录明鉴,其实这二者并不冲突,黄永利确实想要将那老宅卖了,因为这对他而言,其实是一举两得,既可以尽孝道,又能获得一笔钱,让自己的买卖更上一层楼。」

梁栋道:「你这纯属狡辩,难道不卖了这老宅,就无法尽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