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取之于贵,用之于民(1 / 5)
作品:《北宋大法官》张斐可不喜欢催缴,他只喜欢罚款,算清一家,他就发一家的税单,你们自己拿着税单去缴税。
可以不去。
那就打官司呗。
增加咱们耳笔的收入。
事到如今,那些权贵也真是束手无策,毕竟张斐是占得法律制高点,要打官司是肯定打不赢的。
但他们也没有急着去缴。
回过头来一看,张斐之所以能够成功,关键在于他拿捏住了那些百姓,但问题是你拆了人家的棚屋,你得给予一些补偿。
总警署也给过承诺。
御街是肯定不够的。
如果补偿不了,那就是欺骗,事情只会变得更加大条。
你总警署真有能力,将这事给解决,那这钱咱们就交了。
只能说你够狠。
.......
总警署。
“启禀总警司,账目我们已经初步算出来了,加上之前车牌所得之利,我们今年可以获得七十万贯左右。”
曹评听罢,不仅是倒抽一口冷气,“这么多吗?”
几乎是同时,张斐皱眉道:“才这么一点吗?”
曹评不禁偏头看向张斐,“你有很钱吗?”
七十万贯?
才这么一点?
说人话否?
张斐讪讪道:“不是的,我...我这哭穷都哭习惯了,所以......。”
曹评眨了眨眼,叹道:“其实你说得也对,听着是多,但是相比起咱们总警署的支出,也就不是很多了。”
“就是,就是。”
张斐连连点头,又向那文吏问道:“今后每年侵街税和车牌费,我们能够得到多少?”
今年为什么这么多,有一批靓号车牌等着扑卖,而且百姓得缴纳一笔坊墙费,其中商人居多,几乎每户商铺都存在这些问题,积沙成塔,可是不少,但这是一次性,可不是年年都得交。
那文吏答道:“三十五万贯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