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争(2 / 5)
作品:《北宋大法官》这真的很简单吗?
让我先想想。
不仅仅是他,很多人都有着种想法。
赵顼低声向王安石问道:“先生可听明白了。”
王安石捎带一丝尴尬地微微摇头。
赵顼松得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我太傻。
蔡卞道:“请恕我等愚钝,未听明白,还望老师能够解吾等心中所惑。”
但那语气非常冲,仿佛在暗示,有能耐,你倒是说明白啊!
他们都觉得错不在他们,而是在张斐,张斐根本就解释不清楚。
“好吧!我就跟你们解释清楚,唉.就当是水水时长,否则的话,这堂课怎么过啊!”
张斐无奈地摇摇头,斜靠在讲台上,向蔡卞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能上别人家偷东西的?”
蔡卞一愣,“我我父母。”
张斐又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要跟人打架?”
蔡卞道:“我父母。”
张斐继续问道:“又是谁告诉你,不能去抢别人的东西。”
“我父母。”蔡卞道。
张斐愣了愣,“怎么什么都是你父母教你的,你父母是圣人吧?”
他父母可也是我父母啊!蔡京身为长兄坐不住了,他认为张斐是故意羞辱他父母,立刻道:“此乃常识,与我们父母是不是圣人有何关系?”
“对!”
张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识,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所形成的一种常识、共识。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不是孟子教我们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响指,“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常识,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此话一出,众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斗殴、偷窃,是写在《法经》中,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就已经存在。
这就是自我保护,本是很个人的事,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于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类、完善。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偷东西不好,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来如此。”
赵顼稍稍点头,又小声道:“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