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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债还钱(2 / 4)

作品:《北宋大法官

叶祖恰摇摇头。

张斐又道:“我明明就是无疑中打了他一拳,我也尽全力去赔偿了,去帮他医治,结果他突然死了,我也得被判死刑,这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吗?”

大家又摇摇头。

张斐笑着点点头,道:“可见不管是备偿,还是保辜,其实还都是遵循偿而不罚,罚而不偿的思想,主要还是国家,跟个人没有多大关系,不能适用于法制之法。”

顿了顿,他又问道:“你们是否知道官府是如何处理欠钱不还的案子?”

蔡卞回答道:“通常此类事都不会闹到官府去,但如果闹到官府,一般都是先打十棍,督促其还钱。”

“不还呢?”

“再打十棍。”

“再不还呢?”

“呃。”

蔡卞突然意识到这问题可能有陷阱,考虑一番,才道:“就得看欠多少钱,如果钱不多的话,可能就是十棍二十棍,一般来说,官府会判定如果惩罚已经可以抵偿债务,就不会再管了。”

“就还是偿而不罚,罚而不偿,这么做的目的,还是安抚民心,事关国家和君主,而不是捍卫个人利益。”张斐道:“民间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蔡卞道:“若是地主与佃农,可能就会逼迫佃农卖妻卖儿。”

张斐问道:“相比起用刑罚来督促,你们认为那种处理方式更为合理?”

大家都在相互看了看。

叶祖恰道:“如果是我,我宁可挨二十棍,也不愿意卖妻卖儿。”

不少人点点头。

上官均道:“但是你挨上二十棍就算了的话,借钱的人岂不是白白损失,这有违法制之法!”

又有不少人点点头。

“问题出来了。”

张斐又来到木板前,“以罚代偿,那么借钱的人就白白损失了,没有捍卫个人正当利益。卖妻卖儿,这也不合理,但你们认为这是赔的太多,可就法制之法而言,妻儿也是人,他们的权益也属于个人权益。”

学生一怔,这还真是他们没有想过的。

这法制之法真是无孔不入,涉及到方方面面。

张斐道:“但如果让你们去修改,你们是会去根据以罚代偿来修改,还是卖妻卖儿?”

蔡卞不确定道:“卖妻卖儿?”

“为什么?”

“因为若依法制之法,以罚代偿,是怎么都不对的,卖妻卖儿,只要修改成还钱,那就可以了。”

“可一般情况,都是没钱还,才会卖妻卖儿的。”上官均道。

蔡卞道:“这倒也是。”

张斐笑问道:“怎么办?”

你问我?

我还想问你呢。

大家也都茫然地看着张斐。

张斐道:“你们别老是看着我,得自己去想,我也是自己想的。你们要学得是方法,而不是结论,也许我的结论也不对呀!这回我就带着你们再推导一次,下回你们就要自己去想,别老是靠着我。”

学生们尴尬地点点头。

“假设张三,不对,假设李四,也不对,假设王五从赵六那里借了五贯钱,但最终没有如约还钱,赵六来官府告官。我们第一步考虑的是什么?”

“考虑王五有没有钱还?”上官均回答道。

“.你要这么想的话,那你还是别当官了。”张斐哼道。

上官均道:“为何?”

张斐苦笑一声,来到木板前面,“我们刚刚才说过,首先要考虑的,有没有伤害到国家和君主的利益,你这个都不考虑,你当什么官?”

富弼、王安石、司马光听得都笑了。

赵顼本来还不觉得什么,可一看他们都笑了,自己也跟着笑了,还真有那么一丝丝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