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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都是你的错(3 / 5)

作品:《北宋大法官

王安石又解释道:“所为宽剩,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此钱乃是备灾荒所用,而且虽同是二分,但富户要交的多,穷人交的少,而在灾荒期间,穷人更需要救济,此乃以富济贫。”

司马光都气笑了,“你这哪是以富济贫,那下五等百姓现在都活不下去,还能熬到灾荒年吗?若依此法,百姓将年年受灾,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说到后面,他狠狠指了下王安石。

他又转身向赵顼拱手道:“陛下,臣以为此法是万不可行,其一,百姓负担已经很重,若朝廷再征免役税,无异于让他们雪上加霜。

其二,此法罔顾现实,百姓以币代役,势必给会奸商浑水摸鱼的机会,届时百姓为了交税,只能贱卖财物。

其三,之前衙前役虽然存有多弊端,但也是多年一轮,而依此法,年年得长期雇佣,这将会同时加重百姓和朝廷的负担,无异于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文彦博也道:“陛下,这募役法只会给各地官府增加剥削百姓的理由,每年多少雇役费,百姓的财富如何划分,这都会给那些贪官污吏有机可乘,是万不可取啊!”

王安石道:“陛下,这皇家警察不就是差役改募役吗?因此,朝廷多征收了车马轿费,多征收了侵街税,多征收了违规费?

且不分多寡,在车牌费、违规费、侵街税上面,是人人平等,据说此法乃是法制之法的创始人张三所定。

关于张三在律法方面的造诣,相信不用我多赘述。

结果如何?治安更好,街道更干净,交通不阻塞,以至于上至达官显贵,下至黎民百姓,交了钱,还为之叫好。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以前的差役,是不拿工钱的,他们只能利用职务之便,向市民盘剥,从而使得百姓的损失,是远比交税要多得多。

而皇家警察是拿工钱的,且有上升的机会,为了珍惜这个差事,他们必然不会轻易做出违法之举,这便是皇家警察被人称道的原因所在。

而在警署成立之处,他们可也是这般说法。当然,司马学士当时并未多说什么,这毕竟有利于他的司法改革。”

皇家警察一出,谁与争锋。

这真是打了司马光一个措手不及。

皇家警察就是差役改募役,并且取得极大得成功,要是形象不好,也不可能叫皇家警察。

为了警署,这车牌税,违规税,侵街税,全都算在皇家警察的财政里面。

“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