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三章 法中取利(一)(3 / 5)
作品:《北宋大法官》等到他们准备的差不多时,张斐才与许芷倩姗姗来迟。
不管愿不愿意,皇庭那简单粗糙的礼仪,可谓是深入人心,这回没有人再自找不痛快,如今皇庭威望大涨,稍稍起身,然后就坐了下去。
砰!
张斐敲了下木槌,“肃静!”
皇庭门前顿时安静了下来。
张斐环顾周边,朗声道:“在开庭之前,本庭要先说明一下,今日皇庭审理的是一次联合诉讼案。”
说着,他伸手引向苏辙那边,“检察院方面是起诉转运司拖欠军饷,这是属于刑事案件。此外,诉讼人陈光,还委托法援署,向转运司提起赔偿诉讼。”
大家听得是一脸懵逼。
什么意思?
这不是一回事吗?
就连那些官员都有些看不懂。
张斐又解释道:“将来我们皇庭会设立民事皇庭和刑事皇庭,其中具体解释,皇庭会发布告示。本庭长在这里先简单的说明一下。
最好理解的就是,刑事案件,必然会触动刑罚,比如偷盗,又比如杀人,贪污腐败,克扣军饷,此类案件,一旦证据确凿,朝廷必然会给予刑罚,检察院必然是会介入的。
而民事案件,通常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纠纷,比如说欠债,遗产,婚姻等等纠纷,此类案件是不会涉及到刑罚问题。
这里本庭长还要特别说明一下,根据之前的规矩,借钱不还者,官府会动用苔刑,最高可达到六十苔,但是在皇庭这是不会发生的,因为这属于民事案件,就不会动用刑罚。同时此类案件,检察院通常就只是负责监督,而不会介入其中,代表任何一方。
克扣、拖欠军饷,是属于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但是原告陈光所提出的赔偿诉讼,就属于债务纠纷,这是属于民事案件,检察院不便介入,故此原告陈光只能委托法援署,进行诉讼。”
这一番话下来,百姓们听得是都是目瞪口呆,这么复杂吗?
但是不少官员们则是想,这公检法还真是严谨,且听着也觉得很有道理。
不过,他们都认为这是司马光的功劳。
当然,也有些人认为,这是在故弄玄虚,浪费人力物力。
“这里我就再介绍一下法援署。”
张斐道:“顾名思义,法援署就是向百姓提供法律帮助,这是考虑到许多百姓不识字,不懂法,故而在诉讼方面,常常因此吃亏,为求公平,故而朝廷决定设法援署,但此非官署,法援署里面没有一个官吏,法援署的珥笔,全都是自愿加入的,行得是善举,他们会免费帮百姓写状纸,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当然,本庭会酌情考虑,根据具体情况,指派法援署的珥笔,为百姓进行诉讼,同样也是免费的。而此次本庭长就是考虑到陈光诉讼的复杂,故而指派法援署署长邱征文,以及其助手李敏为其争讼。”
邱征文、李敏立刻站起身来,向四周行得一礼,混个脸熟。
这张斐都是有嘱咐过的,正好这是一桩联合诉讼案,且涉及到法援署,必须得宣传一番。
门前百姓听罢,不禁是欣喜若狂,之前的担忧,荡然无存。
复杂是复杂,但如果专门人士帮忙,那就当然没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