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九章 三法之争(三)(2 / 5)
作品:《北宋大法官》“那不一样。”
范镇摆摆手,“我在检察院待过,其实检察院的主要职责还是检察司法,不应以争讼为主,只有在检察院认为皇庭判决不公时,再提起诉讼。
此外,检察院代表的是朝廷,就比如说在此事上面,若以检察院之名去起诉,反而是名不正,言不顺。相对而言,这珥笔就自由许多。”
苏辙听罢,不禁自尴尬道:“惭愧,惭愧,不瞒范学士,之前我还都在想方设法起诉官府。”
范镇一愣,“是吗?你也!”
话说至此,他连连摆手,“如今你是检察长,而我又是代表一方的珥笔,不便谈及此事。不过,我今日前来,是另有一事相求。”
苏辙连忙问道:“范学士请说。”
范镇道:“就是关于这张庭长。在京城时,我见识过其争讼的手段,也见识他讲课的本事,但还从未见过他审案,听说他有判例权,可不依律判决,那他判决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这庭长的习惯,主张,思想,都是争讼的细节之一,因为争讼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庭长相信自己。
苏辙沉吟半响,道:“其实张庭长并非不依律判决,他暂时还未有改变任何律例,不过在惩罚上面,他常常不依律惩罚,但也都符合法制之法的原则,主要还是针对民事诉讼,不涉及到国家和君主的利息。
他更多是在律例添加解释和原则来进行补充。范学士大可依律去争讼,这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范镇点点头:“原来如此。”
那边皇庭刚刚收到范镇的状纸,四小金刚可算是激动坏了,他们早就料到,乡绅们一定会提起诉讼。
而他们之所以激动,不完全是因为诉讼一方代表着河中府二十八乡,是一个超级打官司。
而是因为这将是司法改革和新法的一次正面对决,同时又涉及到宗法,三法交织在一起,这能不让人激动么。
最终会是什么结果,这真是太令人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