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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章 官有政法,民从私契(2 / 4)

作品:《北宋大法官

这开庭后,双方的争辩立刻进入白热化,反正是互挖黑料,绝不留情。

陆邦兴控诉对方,利用白契逃税,如果不否定白契的话,那么将来税务司的收税工作,都难以展开,因为他是代表税务司,故此他必须围绕着这税务司展开。

而范镇则是攻击官府滥收契税,导致百姓不敢去缴纳契税,官府应该负全部责任。

但由于这红白契涉及到问题实在是太多,太复杂,得需要大量的事例来证明,双方也都传了很多证人上来,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经过一整天的激烈争论后,终于来到结案陈词的环节。

但无论是贵宾席上的官员,还是院外的百姓,神情都非常忐忑,可见这双方平分秋色,势均力敌,并没有明显的倒向任何一方。

陆邦兴站起身来,看了片刻文案,然后放下来,朗声道:“皇庭是一个讲律法的地方,而在我朝税法中,是有明确规定,任何土地、房屋交易,都必须缴纳百分之四契税,只有缴纳契税后,整个交易才能算是真正完成,那么如果没有缴纳完契税,这不但是一种逃税行为,而且整个交易也不能视作完成。

虽然对方控诉官府滥收契税,但是从司法来看,这不能混为一谈,官府滥收契税,他们可以去控诉官府,但这不是白契合法的理由,律法中也未有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方才的证据也已经充分证明,很多人使用白契,不是因为滥收契税,而是为了规避契税。如果皇庭承认白契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将会令朝廷每年面临难以计数的损失,根据法制之法,皇庭首先要保障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故此,我在此恳请皇庭判决,白契无效。”

他一说完,顿时赢来铺天盖地地嘘声,一眼望去,就没有一个人是站在税务司一边的。

对于百姓而言,只要你收税,你特么就是敌人。

更别说契税坑苦了百姓。

不嘘你嘘谁。

等到张斐禁止嘘声后,范镇才站起身来,不得不说,这寒冬对于已经是知天命之年的范镇,还真是一大考验,这动作比之前就更慢了,不过贴心的皇庭,还是为他们准备了小火炉。

范镇还深呼吸了一口气,调整片刻,才道:“我很认同对方方才提到的一点,也就是从司法来说,二者不同混为一谈。

但此二者并非是滥收税和白契是否合法,而是官有政法,民从私契,这句话最早是出于唐律疏议,而我朝《宋刑统》也继承下这条律法。

但对方显然未有理解清楚这一条例,故而将政法和私契混为一谈。当双方签订一份完整的契约,那么这份契约就对双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此乃民从私契,官府无权否定。虽然朝廷在税法中规定,地契需要交纳契税,但这是属于官有政法。

从条例来说,官有政法,民从私契,是平行的两条线,二者互不干预,而如今对方却想用政法来否定私契,这明显违反了这一条例,且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今后大家就只认政法,而不认私契,那么民间所有的交易,就必须都得到官府的认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对方所言的滥收税,反而会进一步扩大,同时官府将可操控民间的一切交易。

这对国家和君主造成的伤害,远比对方方才提到的逃税所带来的损失,要大得多啊。”

院外突然响起非常激动的掌声和助威声。

百姓是声嘶力竭地声援范镇。

一个契税,就已经让百姓苦不堪言,要是每张契约都需要去官府办个手续,那就完了呀!

这税务司真是太邪恶了呀!

“肃静!肃静!”

张斐连敲七八下木槌,才制止百姓的声援,可见百姓多么害怕。

范镇继续言道:“但是我相信张庭长,是不会受到对方的蒙蔽的,因为张庭长在律学馆讲述法制之法时,就曾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

皇庭所规定的民事诉讼,其实就是遵循法制之法的理念,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这亦是捍卫私契的法律效力。

至于对方认为白契可以令很多人规避税收,我并不反对这一点,确实有人借白契逃避税收,但是也有证据充分证明,许多人不愿意缴纳契税,就是因为官府滥收契税,原本契税就应该是交税盖章,但若去官府缴纳契税,却要走四道手续,以至于没有人知道,一旦进入官府,到底会缴纳多少税,官府未能做到以身作则,自也怨不得百姓拒绝交税。

在此,我恳请皇庭判定白契具有法律效力的。”

双方都很精明,他们都在拿法制之法说事,因为皇庭的成立,就是基于法制之法,只有法制之法理念,才能够配合公检法的体系。

张斐是肯定不会破坏法制之法的。

当然,张斐是非常乐于见到他们提到法制之法。

“多谢控辩双方的陈诉。”

张斐点点头,又装模作样地审视了一番证词,抬起头来,朗声道:“由于此案过于复杂,本庭长还是参考双方证据、供词,以及查阅律例,才能够给予判决。今日先审到这里,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