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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九章 谋反案(七)(2 / 5)

作品:《北宋大法官

文彦博点点头道:“君实言之有理,二者看似相近,但其实是天壤之别。”

吕公著似乎想明白了,但又糊涂了,不禁问道:“那谁更有道理?”

既然二者有区别,就要分高下啊!

司马光抚须道:“其实不在于谁更有道理,而是在于儒法理念的不同。与法相对的就是恶,但是与儒相对的则是善与恶。”

富弼摇摇头道:“君实此言差矣,此法亦非法家,而是法制,法家相对的是恶,但法制可不是。”

文彦博点点头道:“方才张三的一番解释,其实已经讲明此理。也就是关于税法的解释。法家并没有将税定义为恶,而是将逃税、漏税定义为恶。而张三是将‘税’定义为恶,此二者亦是天壤之别。法家相对的是人,而法制相对是。”

话说至此,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旋即闭口不言。

一旁听着刘述忙问道:“文公,是什么?”

文彦博、富弼他们默契地相视一眼,均是抚须不语。

司马光就比较耿直,直接道:“是权力。”

刘述面色一惊,但很快就明白够来。

张斐一直强调,将“恶”束缚,那么问题来了,此“恶”为何能够挣脱束缚,根据牛顿定律,背后肯定是有一个力在推动此“恶”去冲破束缚。

官场中是没有什么地心引力的,官场中就只有一个力,那就是“权力”。

那么再回过头来看,束缚的也就是权力。

吕公著又问道:“二者孰优孰劣?”

“???”

几个当代最聪明的人,不禁也是面面相觑。

文彦博抚须道:“其实二者所追求的结果,可能都是轻徭薄赋,只是采取的手段不一样。”

他还是认为此与二者的理念有着莫大的关系,在儒家系统中,君主是核心,故此是以规劝君主为主,若不分善恶,又如何去规劝君主,总不能劝君主行小恶,勿施大恶。

在儒家体系中,所有的人和事,都是有对立面的,对错,善恶,君臣,父子。

故而,苛捐杂税是为恶,轻徭薄赋是为仁。

法制之法则不同,它的理念是捍卫正当权益,在这个理念下,收税就是一种恶,收税绝对有侵犯个人正当权益,但这又是必要的,而法制之法是不需要去分善恶,因为他本身就能将恶给束缚住。

但束缚住的结果,多半还就是轻徭薄赋。

这跟法家之法是极为不同,法家之法并非是强调束缚恶,而是强调逾越者为恶。

在法家之下,税是可以无限膨胀的,这不是恶,但若你不交税,这就是恶。

但是在法制之法下,税本身就是恶,必须得束缚住,不能无限膨胀,必须得小心谨慎。

法家和法制,行为其实是类似的,只是对“恶”的定义不同。

那么文彦博就认为,孰优孰劣,是见仁见智。

但是富弼却不这么认为,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此可分出优劣。”

文彦博的孰优孰劣,其实站在统治阶级,也可以说是站在士大夫阶层,对于他们而言,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但是富弼是站在百姓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若从百姓的角度来看,会更偏向哪种?

肯定是倾向于定义为“恶”。

轻徭薄赋,百姓也不一定承受得起,当然也是恶。

文彦博又问道:“那富公以为,孰优孰劣?”

富弼先是一愣,旋即皱了下眉头,摇摇头道:“这还真不好说呀!”

此孰优孰劣,问得并非是儒法理念之争,而是指当百姓将税全部定义为“恶”和将税区分善恶。

此问,就是从治理的角度来看。

但这是从未有过的概念,富弼也不知道,当百姓认同这个说法,到时是增加治理的难度,还是减轻治理的难度。

到底孰优孰劣,他也不敢妄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