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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2 / 2)

作品:《北宋大法官

王安石道:“你可是法制之法的创始人。”

张斐道:“但法制之法也是要基于儒家思想,这事你跟我说没用。”

王安石听出这弦外之音,道:“那得跟谁去说?”

张斐道:“百姓。”

“百姓?”

“对。”

张斐点点头,道:“如这种案件,舆论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在此案中,最大的受益人是海门县的百姓。”

王安石道:“如果舆论利于陈芝华,你!”

张斐笑道:“这不合规矩。”

在朝堂之上,丁忧无小事。

很快,陈芝华一案,便在朝中掀起巨大的风波,甚至于令党争似有死灰复燃的迹象。

革新派是坚定地支持陈芝华,理由当然是他能力出众,在他的治理下,海门县的百姓,过上富足的生活,并且暗示有人嫉妒他的政绩,故而以此来打击他。

保守派则是认为,此事足以证明,陈芝华并非是为百姓,而是为求政绩,他如今为了升官,就连孝道不顾,他日若掌权柄,必将祸害苍生。

这舆论战,从朝廷打到民间,好不热闹。

这可将赵顼给急坏了,他现在可不需要党争来维护自身权力,他如今已经有足够的权威,他要干大事,夺回燕云十六州的计划,前不久才确定的,你们就跟我来这一套。

但他又不好说,因为关于孝道,他也得谨慎,然而,陈芝华的政绩斐然,非常迎合当下的政治需求,贸然舍弃,那些努力干活的官员会怎么想。

这左右为难,他只能把大庭长找来。

“此案必须迅速终结。”

赵顼很是激动道:“不能因为一个县令,而坏了朕的大计。”

张斐似乎早有准备,道:“陛下,此事只有一个办法。”

赵顼忙问道:“什么办法?”

张斐道:“动用陛下的豁免权。”

“豁免权?”

赵顼惊讶道。

他从未想过,他的第一次,竟然是给予一个县令。

张斐道:“如果最高皇庭判其无罪,无论我解释的多么完美,都会令丁忧的相关律法,变得错漏百出,我研究过丁忧的相关律法,本来就设计非常纠结,庭长可以去解释律法,但不能去破坏律法。”

赵顼没好气道:“所以你认为大庭长的判决,要胜过朕的圣旨。”

“当然不是。”

张斐道:“如果陛下是要下旨赦他无罪,那我也会阻止陛下的,但陛下是豁免,豁免是默认其罪行,这是不一样的。”

赵顼道:“大庭长是法律为先,可朕必须以孝道为先,如果你判了有罪,朕若豁免,你可知道朕要承受多大的骂名吗,那些老夫子会饶过朕吗?”

那些读书人,可是惹不起的。

张斐道:“但若陛下是为大宋子民而豁免他呢?”

赵顼听得眉头一皱。

张斐道:“陛下不是在包庇他,陛下还是承认皇庭的判决,认定其违法丁忧制度,只是鉴于其为海门县的百姓,带去富足的生活,无论别人怎么说,但对于陛下,这就是效忠,对于百姓而言,他就是一个好官,自古忠孝两全难,也只有陛下能够给予其豁免。

鉴于民间许多百姓还是支持陈芝华的,陛下若给予其豁免,一定能够争取大家的支持,也能够令那些官员更加忠心于陛下,这也是对豁免的一次很好的尝试。”

赵顼沉默良久,叹道:“这事是最为棘手的。”

张斐直点头道:“绝对赞同。”

赵顼没好气道:“所以你就将此事扔给朕。”

“当然不是。”

张斐道:“我怎么可能让陛下承受这一切,自己却独善其身,虽然我会维持原判,但是我会给出自己的解释,我表明自己是支持陈芝华的,只是我不能破坏律法。”

赵顼又有些不好意思,“那也不必,如果朕要豁免其刑罚,又何必将你给拖下水。”

张斐道:“这倒无所谓,大庭长有自己想法,那再正常不过,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想。这也能够让陛下的豁免,争取到更多舆论支持,同时,也能向立法会施压,要求改变这条律法。

目前正是用人之际,而且年轻官员更是其中的主力军,要是动辄回家丁忧,这会干扰到陛下的雄图霸业。”

赵顼点点头道:“不错,这法律必须要改,这种事年年都可能发生,只要出现此事,朝中必然是吵得不可开交,朕也不能回回都豁免他们,那样的话,不是包庇,也成包庇了。”

而那边赵抃显然是偏向保守派的,关键根据法律,也应该判陈芝华有罪,不能说你造福百姓,你就可以干违法的事,功是功,罪是罪,故此汴京皇庭还是决定维持原判。

但是保守派可不会半场开香槟,因为上面还有最高皇庭,对于张斐,他们真是爱恨交加。

果不其然,陈芝华立刻上诉到最高皇庭。

但张斐却给予驳回。

就连挣扎的迹象都没有了。

这令保守派是大松一口气,咱们的大庭长成熟了。

可革新派那边则是傻眼了。

大庭长变了。

不过,随后张斐就在报刊上给出自己的解释,他直接表明自己驳回陈芝华的上诉,只是在于自己不想破坏律法条例,仅此而已,他个人并不认同陈芝华应该受到这些惩罚,只不过法律是这么规定,身为大庭长,必须要捍卫法律。

并且,他还建议立法会应该重新审视这条法律,因为这其中存在太多不确定性,存在太多不可查证的盲点,存在着太多例外,这条法律要是落在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可能会成为罗织冤狱的帮凶。

立法会。

“哼!他这是以退为进,向立法会施压啊!”

司马光气不打一处来。

赵抃点点头道:“他这么一解释,这民间舆论顿时都倒向陈芝华。”

吕公著道:“还都夸大庭长恪尽职守,捍卫律法,铁面无私。”

富弼道:“其实他说得也有道理,丁忧引发的争斗,已经不是一回两回。”

司马光道:“人人都要丁忧,又不是陈芝华一个人,可为什么子瞻他们就能做到人人称赞,而陈芝华却做不到,他难道一点过错都没有吗?他若多关心父亲,又岂会不知,这可不是小事啊。”

富弼道:“在道德层面可以这么说,但是张三指得是法律方面,如今的法律不同以往啊!丁忧制度最大的问题,就是做不到人人一样,相隔距离远近,职位高低,文武之别,身处何处,甚至于自己的意愿,官家的看法,全都影响到丁忧是否执行。没有哪条法律,会受到这么多因素的影响,那又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这倒也是。”

司马光点点头,又问道:“那富公怎么看?”

富弼道:“要么就从大宋律法中移除,由政事堂来设定规矩,只是说不用接受刑罚,但政事堂还可以决定他们的去留,要么就是人人一样,并且制定严格的规定。”

文彦博道:“政事堂来决定,也会引发斗争,如果陈芝华真是受人嫉妒,那么谁在乎陈芝华是徒刑,还是苔刑,又不是深仇大恨,他们只在乎陈芝华的政绩,只要能够将陈芝华赶走,嫉妒他的人,还是会去告发,这得不到任何改善。”

富弼道:“区别还是有得,至少不会破坏律法的权威。”

正当这时,刘述快步走了进来,微微喘气道:“方才官家下达诏令,豁免的陈芝华两年徒刑和三十苔刑。”

众人一阵惊愕。

这反转来的,有些突然啊!

关键这是赵顼第一次动用豁免权。

所以,之前大家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

还能这么操作?

真是谁也没有想到,皇帝会去豁免一个县令,以前设计的时候,就是为皇帝豁免亲王、外戚准备的。

同时皇帝也给出自己的解释,我承认陈芝华的行为有违孝道,这是毋庸置疑,但是陈芝华作为官员,是恪尽职守,令海门县百姓生活富足,这可都是铁证,他是为朕效忠,而未能遵守孝道,朕必须给予他豁免。

王安石他们立刻站出来支持,饶是一些崇尚孝道,也都给予支持。

咱们忠孝各论各的。

之前张斐的判决解释,就已经使得舆论开始倒向陈芝华,这时候皇帝再出手,虽然一方面默认其罪名,但另一方面,则是承认其功绩。

这一点尤为重要。

因为如今官员的政绩,跟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税入上涨,百姓一定过得更好。

虽然没有具体证据,但是基于自身利益,百姓更相信陈芝华是一个好官,是不知情的。

舆论的倾斜,也令大家都思考起来,到底这丁忧制度,是否公平?

但大家也没有说守孝是不对的,他们只是针对这条律法进行质疑。

设计的不够完善,才让人有机可乘。

立法会承受了所有的压力。

“如果老朽没有记错,在讨论丁忧制度时,你也是在场的。”

富弼沉眉看向张斐。

张斐点点头道:“我是在场。”

富弼道:“既然你有问题,为何当初不提出来?”

张斐道:“富公明鉴,在立法的时候,我提得都是原则,确保大家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而不是具体条例的拟定,因为我没有多少经验,我不太了解一些法律对于民间的影响,我不敢妄下判断。

而我现在提出质疑,那也是因为发生了这种案件,我才觉得这条例有不足之处。”

富弼问道:“那你现在怎么看?”

张斐迟疑少许,道:“根据目前丁忧条例来看,我们都知道,其中操作难度之大,就只能适用于一小部分人,至少所有的百姓都不可能去遵守,他们丁忧,朝廷可不会养着他们的。

从这一点来说,这其实根本就不适用于律法,所以才会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我也理解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从思想层面上来看,这么做无疑是增加儒家思想的地位和权威。

这是政治和思想方面的诉求。想要做到两者兼顾,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改,就得考虑该以哪方面为先。”

富弼微微点了下头,只道:“还是等到立法大会来决定吧。”

其实这种事,任何一个人拍板决定,都会被骂得体无完肤,包括皇帝在内,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此案是大庭长和皇帝一起判决的,这也是第一回。

可见此事,只能是大家一起来决定。

而今年的立法大会,也是至关重要的,这是收复云州,消灭西夏后,第一次召开立法大会。

有太多方面要商量。

许多司法官员都回来参加此次大会。

包括范纯仁、苏轼、齐恢、齐济、钱顗、上官均等庭长、检察长。

苏辙还是没有来,他现在在太原建设公检法,根本就走不开,蔡卞、吕大忠这些身在边州的也都没有来,不过他们都派了人过来。

从一开始就吵得是天翻地覆,毫不夸张地说,年都不过了,对于他们这些文人而言,这种吵架,那就是过年,多爽。

除了三十和初一,大年初二他们就来到立法会,继续吵架。

这年有什么过的,工作使我快乐。

在一番大吵之下,陆陆续续又拟定了一百多条律法,涵盖各个方面,包括贸易法,海运法,等等。

其中有三条是最为重要的。

其一,就是正式确定燕云十六州是大宋领土,理由就是朝廷废除了澶渊之盟。

其二,就是关于是否强行废除西夏文字,张斐、司马光这一派还是占得上风,主要就是熙河的成功,让许多官员认为不应该这么干,因为人家愿意跟着你,主要是因为公检法,是因为法制之法,但如果朝廷利用公检法,去设定一些非法制之法理念下的法律,这可能引发各族百姓的不安。

你今天能够废我习惯使用的文字,那你明天就能将我也给废了。

那边才刚刚平定,而且出力多数是党项人、吐蕃人、羌人,如今大家混居在一起,不能这么搞,真会出事的。

最终还是确定不立法废除西夏文字,你们爱用就用,但是立法确定官方文字、官方语言,后面还包括各种度量衡的统一。

但是在这些法律中,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没有“废除”二字,只有“官方”二字,并且还给出解释,就是方便大家贸易,你们私下爱用什么就用什么,但是官府只认官方规定的。

其三,也就是关于丁忧制度,这个是争论最为激烈的,支持和反对的,几乎是一半一半。但由于司法官员居多,他们从司法层面提出质疑时,对方也解决不了。

因为操作系数太难,假设我是荆州人,在大名府当官,按理来说,一年之内,是能够将消息送到,但问题是,谁能保证路上不出现意外,这个意外又怎么规定。

扩大至两年,至三年,坟头都长草了,你再回家守孝?

再说了,如果扩大至三年,官员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调整什么时候回去丁忧,这是在维护孝道,还是在破坏孝道。

孝道不是人人都该遵守,为什么又要区分文武?

这文武还不好区分,比如说王韶,他是算文臣,还是武将,警司是算文臣,还是武将。

关键,在甘州的官员,到底要不要丁忧?

因为丁忧是没有算在基本法内的,不可能让人家吐蕃人回家丁忧,那朝廷派去那边的官员,怎么去算。

这是理不清的。

立法会也给不出一个具体解决方案,那司法官员怎么去判断,在公检法制度下,是不能各判各的。

最终,大家还是达成一个共识,大家都认同孝道,丁忧,只是由于操作不来,只能将丁忧制度从律法中移除。

但是后面是有补充的,不以惩罚来论丁忧,而以鼓励,看官员自己的意愿,如果官员要申请回家丁忧,若无必要理由,朝廷必须给予批准,并且发足额的俸禄。

不过规定丁忧日期为百日,而不是二十七个月,也就是俗称的三年。

其实在重新立法之前,就没有规定要丁忧多久,有百日之说,也有三年之说,主要是看自己的意愿,就是富弼开的头,他身为宰相,愣是回家丁忧了二十七个月。

他虽然是自愿的,但他可是富弼,地位、威望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率。

而在当初立法的时候,富弼刚好又是立法会长,他虽然没有要求跟自己一样,因为他向来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但是大家都认为应该效仿,才规定二十七个月。

但这是在冗官的前提下立法的,当时的情况,不是特殊差遣官,不怕找不到人补,由于后来的官制改革,知县、知州权力都是很大的,不可能随意撤换的,如果这些人回家丁忧二十七个月,朝廷还必须鼓励,那这会出问题的。

所以,是基于这一点,调整到百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