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把衣服寄回来(2 / 2)
作品:《四合院:霸道的人生》杨军见她正捡桌子上掉的窝头渣渣吃,并没有急着过去,免得她尴尬。
又等了一会儿,孙招娣就过来了。
“杨叔,我吃饱了。”
“好,我带你去报道。”
孙招娣根本就没吃饱,旁边考古队的人正在吃饭,她一直盯着桌子上的饭菜看。
不过,杨军并没打算让她继续吃,暴饮暴食恐怕她的胃承受不了。
“蔡大姐,我带个人来报道,你安排一下。”
杨军直接来到蔡玉芬的办公室,让她给办理入职手续。
“呀,厂长你怎么亲自来了,打个电话不就行了吗。”
蔡玉芬抬头见是杨军,连忙热情的把他让了进去。
并且亲自泡了一杯茶放在他面前。
“厂长,你看安排在哪个部门合适。”
蔡玉芬看了一眼孙招娣,小心翼翼的问道。
她可从来没见过杨军带人来报道的。
她心里一直在猜测面前这个农村姑娘的身份,看她的打扮,不像是富裕的人家的孩子,但是这人毕竟是杨军带来的,她必须小心对待。
“保卫科吧。”
杨军觉得孙招娣这个个头,不去保卫科可惜了,再说了,她什么都不懂,让她去车间也不现实。
“行,我马上安排。”
蔡玉芬说完,就出去安排了。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些年,能进保卫科的都是杨军信得过的人,她也知道,保卫科是杨军的禁脔,要想进保卫科,没有杨军的签字是进不去的。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的样子,蔡玉芬回来了,她身后还跟着两名办事员,他们手里拎着饭盒、脸盆、被褥、工服、以及其他的零碎的东西。
“厂长,手续办好了,您签个字。”
蔡玉芬把手续摆在杨军面前,拿过一支笔递了过去。
杨军接过笔,看了一眼。
发现蔡玉芬安排的是一级工待遇,满意地点了点头。
于是,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厂长,孙招娣这么高的个子,没有合适的工服,我特意去仓库挑了身大号的工服。”
蔡玉芬有些讨好的说道。
杨军抬头看了一眼孙招娣,然后道:“再给她拿身工装。”
“啊?”
蔡玉芬楞了一下,然后立马说道:“好的,好的,我马上去办。”
她没想到,厂长对这个女孩这么照顾。
要知道,新职工入职都是一身工装的。
无论衣服脏成什么样子,或者阴天下雨的,只有这一身工装,没想到,厂长为了这个女孩破例多发了一身,这怎能不让她吃惊。
杨军是真的心疼这个女孩。
孙招娣骨子里透着一股自卑,总是在刻意的躲避陌生人的眼光。
她腼腆,不爱说话,时不时的把自己隐藏起来,努力的让别人忽视他的存在。
尤其,她身上的这身衣服更是深深地刺痛杨军的心,一想到她把衣服穿出来了,她的母亲怎么办?
在农村,夫妻俩穿一身衣服的也是常有的事,谁下地干活谁就穿衣服,在家的那个只能躲在被窝里。
杨军可以想象的出,那种艰难活着的悲怆。
他只希望在自己能力的范围内,尽可能多的照顾他们。
杨军拒绝了蔡大姐给孙招娣分配的女工宿舍。
那种六个人一间宿舍不适合孙招娣。
他可以想象得出,这个农村来的孙招娣是如何被同寝室的人如何嘲笑和讥讽的。
孙招娣够自卑的了,杨军怕她承受不了那种嘲笑,会给她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灵创伤,所以,他决定把自己的那两套干部住房其中的一套借给她住。
借给她住房有两个目的。
一是给她提供一个封闭的个人空间,另外一个就是让别人不敢轻视她。
这两套干部住房一直空着,长时间没人住,房子老化的特别快,有个人住进去,也不是一件坏事。
杨军亲自把她领回干部住房,把房门打开后,就把钥匙给她了。
看着三室一厅的房子,孙招娣热泪盈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杨叔,你对我太好了,我……我还是给你磕一个吧。”
说着,就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
“赶快起来,你这是干什么?”
杨军把她扶起来,有些生气的道:“你都叫我叔了,我能不管你吗?”
他看得出来,孙招娣对他的感激是发自内心的。
她的额头起了个大包,隐隐有一丝血迹往外渗。
放下行李后,杨军就带她去见马武梅。
马武梅见孙招娣这么大的块头,也是满心欢喜,她非常喜欢这个朴实的姑娘。
女兵的队伍中又多了一个能干的人。
报完到后,杨军又带她回了自己办公室。
这么大的姑娘第一次出远门,总得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电话是打给黄台公社榆树村村部的。
接电话的是于满山,听到孙招娣被安排进厂了,语气酸酸的,并不停地向孙招娣道贺,同时也在为李子轩的事给杨军道歉。
杨军和他寒暄了几句,就让他去叫孙大山去了。
过了十分钟后,再次拨通了村部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孙大山的声音。
“杨厂长,我这是遇到贵人了,你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啊,我……我……”
电话那头,传来孙大山泣不成声的哭声。
“孙大哥,我早就说过了,咱们有缘,你现在相信了吧?”
孙大山:“信,我当然相信。”
杨军:“招娣有我照顾着,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
孙大山:“我放心的哩,交给你,我放一百个心。”
杨军:“我让招娣跟你说两句。”
杨军说完,就把话筒递给了孙招娣。
孙招娣接过话筒,局促的放在耳边。
“爹,我这边好着哩,杨叔还发了我两身衣服呢。”
“啊?两身衣服。”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惊叫,紧接着就听见孙大山那火急火燎的声音。
“妮儿,赶紧把你娘那身衣服寄回来,家里还等着她下地干活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