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一壶浊酒尽馀欢(2 / 4)

作品:《假太监,开局救驾女帝林逸晨女帝

深吸一口气,纵然平时再看不惯林逸晨这条阉狗,这位五品文官也忍不住的感叹出声。当然和他一样,其它之前嘲讽林逸晨很欢的文官读书人们,此刻都尴尬的低下头,不敢去看林逸晨了。

因为是个读书人就知道,林逸晨这一首朗朗上口,感情真挚而又毫不繁琐的送别,那是注定要流传千古的。就像孟德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以及李太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一样,那肯定要被世人传颂的!

就算他们身为文官和读书人,平时再傲娇,再看不起林逸晨,但此刻也只能老实认怂,自愧不如。

甚至几个写了诗词的文人士大夫,此刻都恨不得把自己写的诗词直接撕碎吃进肚子里,都恨不得找个地沟钻进去。毕竟和林逸晨的送别一比,他们的诗词算个屁啊,简直小儿科。

虽然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那也是在同等境界上。好比林逸晨这首送别,和李太白以及孟浩然等人的成名作比,再或者和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比,那的确是没法比,毕竟各有长处,都是注定名传千古的诗词,内涵也不同。ωWW.ZЬΖΑ

但是和他们的比,那他们的诗词就是两个字。

垃圾!

他们的诗词,真是擦屁股都嫌硬!

而且更重要的,写出这首名传千古的诗词的人,竟然会是阉狗林逸晨,这就更让人心塞了。毕竟要是哪个有名的风流才子,或者知名的大诗人写出这样的诗词,他们不仅不会尴尬,反而还会各种吹捧。

因为输给这样的人,这不丢人啊。

好比谁会和李太白以及杜子美还有王摩诘以及李无题比诗啊?

他们诗词写的好那是再正常不过了,大家都承认,比不过没啥好羞愧的。

但是被林逸晨一个不读书太监,如此的虐了,这些一向自诩清高的文官士大夫,此刻自然都是脸色涨红,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李公公真是大才!”

这时同样被林逸晨这首词震撼,继而反应过来后,小金子自然冷哼一声,万分不屑的扫过这些文官士大夫:“就你们的三脚猫功夫,那些垃圾诗词,还想和林公公比,也是可笑的很。”

“我告诉你们,我们林公公对诗词歌赋十分擅长,只不过平时懒得作而已。”小金子冷笑:“那首在青楼勾栏流传的,当年明月夜,曾照彩云归,就是我们林公公微服私访时留下的。”

“你们一个个的,比得过?”

“咳咳。”

林逸晨干咳几声,瞥了小金子一眼,对去青楼勾栏微服私访的事,他觉得最好还是不要说了。

毕竟以后要是传出去了,对他名声不太好,容易被人笑话。毕竟此刻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假太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