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诸侯讨董(4 / 5)
作品:《我给玄德当主公》初平三年春季,董卓在洛阳设立出版印刷官署,负责监管整个大汉朝境内的纸质出版物。
同时,他还按照刘俭的提议,开始建立出版律法。
他将纸质书籍归类为官方出版物,所有纸质出版物的出版印刷都要由大汉朝出版署所赋予权力的机构进行监管出版。
也就是说所有纸质出版物将全部属于官方统筹,民间不得私自刊印。
而目前整个大汉朝有能力且也有资质的印刷出版机构也只有青州书坊。
接下来,千字文和熹平石经正订经文平将成为第一批出版物,在青州书坊进行勘印,同时,在雒阳城的官方营业试点进行售卖。
虽然纸张的成本较高,但是这种轻便易携带且非常亮眼的新兴文字承载物,在雒阳刚刚进行兜售,就受到了太学生,士族,寒门,以及庶族人群的大力追捧。
数千册刚刚新印的书籍瞬时间就被兜售一空。
而这些书籍上所记载的,也不过是熹平诗经的正定经文。
想抄录的人随时可以去免费抄录。
说白了,就是纯纯的公版书。
但就算是如此,这些纸质书籍,也没有一本剩下。
一时间,纸质书籍风靡整个司隶。
而那些抢购到了纸质书籍的人,将其带回其他州郡之后,竟能翻倍的将书籍卖给外乡士族学者。
青州的纸质书竟然成了士族间硬通货,价格翻了倍的往上涨。
其收藏价值此刻竟然远远高于阅读价值,这是刘俭一开始都没有想到的。
青州书籍经销往雒阳,刘俭是按照制作以及运输成本的六倍问董卓要钱的。
而董卓在拿到这些书之后,又往上提高了四成来卖。
就是说一钱成本的书,最后竟然卖成了十钱。
而这十钱当中,刘俭占了六块,董卓占四块。
不止是如此,千字文的面世,也令董卓声名大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