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屏上鸟(2 / 2)
作品:《荒沙主宰》袁雪松为难道,看向詹元子。
“都说百艺相通;詹兄,你画技高超,在我辈中应当最懂风雅。”
“你觉得呢?”
他问道。
众人看向詹元子。
“额,要说风雅,三场都很风雅。”
他难得期艾。
但七八对眸子逼视而来,糊弄不得。
“逢梦的琵琶精妙,听醉的歌喉高绝,风絮……”
詹元子强行评道。
话说一半,他脑中却无法自抑地想起一个画面。
飞扬红衣中透出的窈窕曲线;
惊鸿一瞥间掠过的绝美面容;
以及至今萦绕未散的沁心柔香……
到了这时候,什么琵琶歌声与舞蹈,如何还想得起?
“我,我觉得第三场最佳。”
詹元子说道,老脸一红。
此话一出,席间气氛顿时轰然。
“英雄所见略同。”
吕云师重重点头。
“詹兄果然是懂的!”
袁雪松轻轻抚掌。
“附议。”
晏雨林也认真说道。
“我向来是无所谓女色的,只不过细细想来,确实是风絮大家略胜一筹嗷……”
红荔坐在边上,撇了撇嘴,憋着笑。
洪范扫了众人一眼,举起酒杯。
“诸位都是懂风雅的。”
“满饮!”
几轮梨花白下肚,楼下已经有了结果。
不出意外,占据地利的风絮摘得了正和二十八年的西京花魁称号。
逢梦与听醉略有失落,但依然保持笑容,行礼后退下。
品花会到此,却还未结束。
一位女童带着个锦包绣球,送至台上。
“今日得各位公子相助,妾身得偿所愿,列花中魁。”
风絮接过绣球,朗声道。
“如此恩情,无以一一尽报,便以此绣球,聊托寸心。”
“得了绣球的公子,妾身改日将扫榻相迎,觞敬歌舞。”
语毕,宾客的欢呼声便点燃高楼。
风絮浅浅一笑,以右腿起朝天镫,一路攀高,直至赤足出红裙,高过头顶。
绣球轻抛,落在足尖。
花魁全身绷直,蓦得屈膝一蹬,便将其送至十丈空中。
三面楼围中,真气霎时横流。
有人使无锋气剑,有人以柔力抛掷瓜子花生,务求在不伤及织锦的情况下将绣球夺回。
一时间,上下左右三十余人隔空争抢。
很快,十几位贯通境的自知无幸,渐次退出。
而后几位坐在主楼三、四层的大族公子各自入局。
剩下的浑然高手陪衬片刻,也识趣的退出争夺。
这本是题中之意。
每年的品花会,若是直说出资最多的打榜者能得彩头,未免太过俗气。
但事实上,众人都知道花魁的绣球本就是为出资最多的几位公子准备的“回礼”。
PS:写本章的时候想起了一段张爱玲名篇,便化用了。
【她不是笼子里的鸟,开了笼,那还能飞出来。
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
年深月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
——《茉莉香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