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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一章 大明皇帝也干了!(3 / 4)

作品:《朕真的不务正业

刘世曾希望朝廷支持西南对东吁作战,现在西南不需要腹地粮草支援,皇帝就出赏银当榜一就行,剩下的,云南地方自己就可以保证自给自足。

申时行上了本非常有趣的奏疏。

大明现在有一个比较困惑的问题,那就是:既然大明皇帝老是说,民为邦本,为什么大明的军队不直接听命于万民,而是听命于皇帝呢?

这个问题没人敢问皇帝,也没人敢问戚帅,以至于当事人无法回答,申时行作为天上人的一员,也不敢问这个问题,张居正都不敢的事儿,申时行就更不敢了。

但最近松江府有个典型的例子,让这个问题有了结果。

松江镇水师一共额员十万三千人,去年在武装巡游的路上,有三名水师军兵,不幸去世。

一个是狂风骤浪突如其来,帆面无法收起,水师军兵为了爬上桅杆,将缠绕到一起的绳索解开,不幸落水被卷走;

一个是因为触礁,船舱底部漏水,军兵冒着生命危险关闭了水密舱,把自己关到了水密舱里;

最后一名军兵则是在对马岛和倭寇发生冲突时阵亡。

这三位军兵都上了忠勇祠,朝廷按制度给了抚恤。

但是问题出现了,朝廷抚恤加上三位军兵领俸禄攒下来的钱,超过了一百银,一百银已经是个极大的数目了,到底交给谁成为了问题。

这三名军兵,都有孩子,不过最大的也才七岁,最小的只有三岁。

遗孀、叔叔、伯伯、舅舅甚至包括他们宗族的族长,都到松江镇索要这笔遗产。

本来按照惯例,给遗孀,立个贞节牌坊,将孩子养大,这是大明一贯以来的做法,但是在松江府这个白银严重堰塞的地方,遗孀并不想立贞节牌坊,因为都还年轻二十多岁,不想守一辈子寡,也可以再嫁。

按制,不立贞节牌坊,遗孀就可能再嫁,当真是王谦说的那样,睡你的婆娘,打你的儿子,花你的抚恤金。

本来按制度,应该交给叔叔伯伯,没有叔伯就交给舅舅,没有亲朋就交给族长。

但申时行很快就阻止了这个行为,给了遗孀,孩子顶多挨点打,给了这亲属家眷,孩子恐怕活不到成丁,继承遗产的那一天,吃绝户这种事不要太常见了。

衙门可能黑掉几顿酒席,但这宗族、亲戚们大约会给孩子摆一桌酒席。

松江镇水师十万三千人、京营十万锐卒、大明两百万军兵、十二万工兵团营工兵,都在看着,一个闹不好,可能是军心动荡的大事。

为此,申时行想了个办法,大明军镇、地方、会同馆驿三方共同签署一份合同,冻结存款至孩子成丁,按年限付息。

若是遗孀不肯立贞节牌坊,在孩子还未长大之前,所有孩子的花销都要核销,由会同馆驿审计,若是不肯核销也没关系,孩子成丁后,如数给付,至于怎么分配,就自己去商量也行。

申时行这算是不是办法的办法了,但这个办法一推出去,最大的敌人,居然是闻风而动的亲戚们!

甚至是有一军兵的遗孀孩子的母亲,直接把孩子扔到了松江府衙门里,说既然朝廷克扣了孩子父亲的抚恤,那孩子朝廷来养吧!

在遗孀看来,这就是大明朝廷在克扣抚恤。

其他亲戚们见状,把一共七个孩子,送进了衙门里,让衙门去养。

申时行面对着牺牲军兵亲戚们送来的孩子,一时间有点抓瞎,急的焦头烂额,但很快,申时行意识到,这是个好主意啊,衙门来养,也不是不行!

对于朝廷而言,军兵遗产那点钱不值一提,就现在的华亭、青浦、上海、浦东驰道,申时行想要,他只需要动动手,多的不敢说,几万两银子轻轻松松,而且全都是合理损耗,海瑞这把神剑都砍不倒他的那种合理。

对于朝廷而言,照章办事才最重要。

但对于这些个亲戚们而言,一百银,足够他们打的头破血流了,为了三分地亲兄弟打架活活打死的案子,申时行都碰到过。

既然都不肯养,那就朝廷来养!

申时行说干就干,直接在松江镇水师大营的金泽园,弄了八百亩地,筹建抚恤院,专门抚养忠勇遗孤,而且三级讲武学堂也在筹划之中,并且还专门给这三家孩子找了养父母,都是同生共死的袍泽,只从水师大营遴选。

申时行上奏,请朝廷恩准忠勇抚恤院的筹建,并且希望朝廷能给予一些支持,比如这种母亲仍然健在,但放弃抚养,由朝廷抚养,是不是合乎律法。

朱翊钧一边朱批,一边开口说道:“从内帑拨三十万银,专门用于此事,到时候,给朕也立块碑,放在抚恤院的大门口,他申时行想吃独食?想得美,他松江府是有钱,但朕坐拥江山,也不差钱!”

“建!松江府要建,五大市舶司也要建,京营也要建!军兵牺牲了,家人不愿意养孩子,可以,全都给朕送来,朕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