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4章 复刻要离刺庆忌?(1 / 2)
作品:《冯征秦始皇嬴政》义士?
丰碑?
怎么听着,这话好像是在对一个将死之人说的?
田光和张良也是纷纷一愣,心说,这话我熟!
当年,荆轲出发之前,田光就是这么对荆轲说的。
你走吧,你的妻子我养之……
当然,这是阿满说的,不过,意思差不多。
“盟主,你的意思是……”
“呵呵,我没有别的意思。”
冯征笑道,“要离刺庆忌,诸位都知道这个典故吧?”
嗯?
要离刺庆忌?
那这众人自然是知道!
这可是春秋时期,非常有名的苦肉计啊!
吴王阖闾派人刺杀了自己的堂兄弟吴王僚而夺位,为了防止吴王僚的儿子庆忌反扑过来,就联合伍子胥与要离,做了一个苦肉计。
要离为杀了庆忌,就先让吴王阖闾斩断自己的一根胳膊,而后,将要离的妻儿全都诛杀焚烧。
而后,伍子胥暗中将要离放跑。
如此的苦肉计,这才让疑心的庆忌相信。
毕竟,谁特么这么绝的,为了完成使命,把自己给害了不说,还要把自己的妻子儿女全都给杀了,还得挫骨扬灰?
拿着自己全家,自己家族的未来和血脉传承全都牺牲出去,只是为了让庆忌相信自己是真的被害了,然后信任自己,只是为了在关键时刻杀了庆忌,毁灭了他的复仇计划?
这种牺牲,简直不能再大了!
除了最强烈的信仰之外,一般人,或者特殊的人,全都不可能做到!
毕竟,谁愿意让自己家族毁灭断子绝孙呢?
所以,庆忌选择了相信要离,但是,就在自己完成招兵买马,攻打吴王阖闾的时候,被要离给一枪刺破心口!
不过,庆忌惊诧之余,却是对要离十分钦佩。
能把苦肉计做到这个份上的人,乃是一大义士!
所以,庆忌临死前,咬牙要让自己的部下们把要离放走,让他去领赏。
而要离看到庆忌死了,却转头直接选择自杀。
他表示,自己杀庆忌,一不为忠,而不为恨,只因为吴王阖闾比起庆忌,更适合吴国的未来。
可以说,庆忌和要离,这俩人的心胸举止,那也是春秋一绝。
放在革命时期,这样的人,还是有的。
放在现代,难了。
不过,这种方式也不值得推崇。
我都为你们甘愿牺牲了,你还要我断子绝孙?
我的为人行事如何不论,你们特么的还是东西吗?
为了国家,为了集体,牺牲了我,那我的家人得到你们的照顾,理所应当吧?
再不济,也不至于赶尽杀绝吧?
还想着让我陪上全家断子绝孙?
我好意思做,你们好意思领情吗?
这世上,有一个人在奉献,那就至少有一个人在白白的获得和索取。
所以,好事和善良,对应的,是一种获得,一种白白的利益。
不是说人不能做好事,人应该做好事,这利于世界和社会的和谐。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