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神秘空间(2 / 2)
作品:《我在修真界苟道长生》很快,便接近了这处空间的中心处。
而也就在何松的神识感应到了这处空间的最中心处时。
第四,以及第五根巨大石柱,也在此刻悄然出现在了何松的神识感应范围之内。
此时此刻,在何松的神识感应中,已经有足足无五根巨大石柱出现。
而与此同时。
这处空间最中心处的景象,也悄然展现在了何松的神识感应之中。
在空间最中心处,何松的神识感应到了一座圆形高台。
不,这座高台其实并不算高。
其最高处,距离最下方的地板,也不过一米左右。
但,其面积却是不小。
以半径来算,这座高台半径足有两米。
也就是说,这座高台直径达四米。
而在这直径四米的高台周围,还有数阶圆形的阶梯,将那座高台完全包裹。
而在这座高台之上。
也有一块小小的圆盘。
圆盘之上,有不少凹槽,似乎是用来放置某种东西。
同时,何松也在这座圆形高台,以及那一块小小的圆盘之上,发现了诸多玄妙的纹路。
这些纹路,不仅将整座高台布满。
甚至其中还有不少将高台与圆盘相连,让二者似乎变成了一个整体。
密密麻麻的玄妙纹路在高台与圆盘之上出现,也是立刻便让何松心中闪过了一道大胆的想法。
这高台。
以及那块小小的圆盘。
还有,高台与圆盘之上紧密相连的玄妙纹路。
以及,高台周围的那一根根巨大石柱。
再加上此地外围所包裹的一层隐岩玉。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可谓不凡。
或许,自己想要寻找的东西,便在眼前!
脑海之中闪过这样的想法,何松的心中,却又同时出现了一丝困惑。
眼前的这些东西,虽然看似玄妙。
但却与阵法几乎并无相似之处。
阵法。
不该是这样的。
哪怕是何松于竹山仙坊之中所习得的那三种微型阵法。
其布阵的逻辑,也是需要有灵力流转,阵图成型,再施法控制才能够激发形成的。
乃至于后续,何松习得了金丹大阵,天罡神雷阵。
此阵,虽然比微型阵法强大了太多,也精妙了许多。
但,这二者之间的原理却也是相同的。
阵法,尽皆都是需要以灵石催动,灵力流转,阵图成型,再施法控制才能够发挥出其本身的威力的。
可是,自己眼前的这座高台,以及高台之上的圆盘,还有高台之外的一根根石柱。
可并不像自己此前所钻研的阵法。
甚至,就连原理,何松此刻都有些搞不明白。
因为何松压根就没有在这些东西的上面发现任何流转的灵气。
也就是说,这些东西,虽然内部存在灵气,但这些灵气却并不与其他东西相连,也并不流转。
这样一来,阵法能成型才是见鬼了。
不过,心中闪过自己当初改造阴阳化生阵之前,所见的阴气流转场景。
何松却也不由想到了各种阵法的差异性。
如此,在皱眉沉思了片刻。
确定了自己所见到的一切并非虚妄。
眼前这些东西,就算不是传送阵,也必定不凡之后。
何松的心情也逐渐开始安定留下来。
并很快便继续开始以自身神识感知起了这处空间剩下的范围。
那些石柱,以及高台之上的圆盘,还有布置在外的隐岩玉,可都不能算是寻常之物。
这些东西,不可能是凡人所造。
而且,按照隐岩玉的珍贵程度,以及那些石柱,和圆盘的造价来算。
建造此地之人,恐怕实力颇高。
至少也是金丹之境,甚至更加强大。
如此修士所留下来的东西,哪怕就算是一堆破烂,也要比寻常修士的毕生财富都要值钱。
也就是说。
何松继续探索此地,是绝对不可能吃亏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何松自然不会半途而废。
带着这样的想法,何松神识感知的范围,也很快开始朝着这处空间的深处而去。
而紧接着。
何松便又在这处空间的深处,连续发现了足足四根巨大石柱。
这四根巨大的石柱,与此前何松所发现的足足五根巨大石柱加在一起。
便是足足九根巨大石柱。
这九根巨大的石柱,分布在这处空间的各个区域,似乎是形成了某种玄妙的阵势一般,颇为玄妙。
而在何松将这九根巨大石柱尽数探查出来之后。
这九根巨大的石柱。
以及此地最中心处的高台与圆盘。
在何松的感知之中,便迅速变得合理了起来。
似乎,这九根巨大的石柱,以及此地最中心处的高台与圆盘,其实本就该处在它们各自的位置一般。
显得犹如浑然天成一般,十分恰到好处。
见到如此场景,何松心中一动。
对于此地不凡的想法,也是更加浓厚。
同时,何松的神识感应,也将整片空间完全探查了一个遍。
在何松的神识感应中,这处空间完全没有其他修士存在的痕迹。
只是。
在探查到距离何松自身最近的一片区域之后,何松却是在这片区域发现了一处暗门的存在。
按照何松的想法,自己只需要轻轻触动这处暗门,或许便能够打开一条出口,让自身无需破坏此地而进入其中。
带着这样的想法,何松却是并未着急。
而是再次以自身神识感知了一遍,再次确认空间之中并无其他修士存在之后。
这才悄然来到了自己此前所发现的那道裂隙旁边。
虽然神识感应告诉何松,此地并无他人。
但以何松的谨慎,却还是需要再多观察一番,确定此地并无危险之后,再进入其中亲身探查。
不然,万一自己的神识感应出了错,这处空间之中其实有修士存在的话。
那么,何松一旦亲身进入,所面临的恐怕便是迎头而来的痛击了。
这种情况,何松可不愿见到。(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