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二章.野猪和毛驴,都要难逃一死(3 / 5)

作品:《重生后做一个老实的村溜子

除赵军以外,桌上众人纷纷举杯,而李松更是问赵军道:「小兄弟,你咋不喝酒呢?」

「一直也没喝过。」赵军笑着回应了一句,但听李松又问他说:「咋不学着喝呢?咱跑山人哪有不会喝酒的?」

赵军闻言一笑,说道:「小时候我就听我爷念叨,说他们那时候有个老炮手,就是喝酒喝的手哆嗦,后来打枪都不准了。」

「那是喝大酒!」黄贵接了一句,说:「少喝点没事儿,酒是粮***,越喝越年轻!」黄贵的话引来了众人的附和,他们继续推杯换盏。

赵军不喝酒,他先吃完了却也没下桌,而是跟其他人在一起唠嗑。

「赵军兄弟!」这时,李松忽然对赵军说:「我总听老尿子念叨,说你那帮狗厉害,我一直寻思看看你那帮狗的活儿。」

「那明天去呗。」赵军笑着说道:「我听黄老哥说,你不也总跟他一块堆儿上山么?」这到黄贵家了,不管打下来多少猪肉,赵军都不可能大老远地往家运。

所以,无论这几天收获如何,赵军、张援民、解臣都没办法跟着分肉。

而这李松跟黄贵俩关系不错,从他叫黄贵一口一口老尿子就可见一斑。于是,赵军才顺着他的话往下说。不然,要是那胡家宝这么说的话,赵军是不会这么接的。

「明天够呛。」李松轻叹了口气,道:「我闺女发烧,烧两天了。明天要是不行,我就得领她上北屯卫生所看看去。」

「啊。」赵军一听李松如此说,当即道:「发烧不能耽误,该看就得看呐。」

「是啊。」李松刚放嘴一块午餐肉,就听张援民对他说:「李哥,你家姑娘多大了?」李松答道:「八岁。」

「哎呦。」张援民道:「比我家铃铛小两岁呀。」

这年头,大多数人是都重男轻女。但在不涉及到分家产的时候,有这么一个现象,那就是当妈的,一般喜欢儿子。至于当爹的,多数都疼闺女。

李松家里一个儿子、一个闺女,他儿子都十五了正是气人的时候,肯定没有闺女招人稀罕。此时一听张援民的话,李松便问道:「张兄弟,你家闺女叫铃铛啊?」

「嗯呐。」张援民笑道:「铃铛是小名,大名叫云霄。」赵军:「......」

旁边的黄贵却是一愣,他隐约记得那乖巧的小姑娘······好像大名叫张玲玲来着。但他去的那天,赵军家里人太多了。大人多,孩子也多。五六个小姑娘,黄贵也怕自己记错了,所以他没敢接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