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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钢铁侠》的版权!(4 / 5)

作品:《全职影帝

“我们公司马上要上好多部影片,你可以都把剧本捧回家去,随便挑,看中哪一个,我来安排!”

“10部,我们预估05年,要推出十部好莱坞大片!”

“哇哦!”

陈愈忍不住惊叹,不得不承认,新线目前的财大气粗。

“而且,jcke的《尖峰时刻3》,也一直在筹备之中,如果可以,你们也能一起合作一把,那也是我无比期待的事情……”

谢伊这货确实是太客气了。

要不是陈愈是个重生者,选片有要求,就冲这一点,特么就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难怪能拍出《魔戒》,这货吹逼的人格魅力完全无法阻挡。

这种话,哪个演员不爱听?

程龙都被忽悠瘸了啊!

但是,你要真相信这货的话,那就太单纯了。

陈愈自认为自身对他来说,确实有一定的赚钱价值;但要真到随便选角色的程度,那也不可能。

参演是没什么问题的,但男一号很难。

除非,像程龙一样,给他量身打造一部大片,这又是另外的一种概念了。

目前的陈愈,显然是没有好莱坞愿意这么做的。

他得在好莱坞证明自己的票房号召力,虽然有《十面埋伏》和《功夫》打底,但那只是入场的门票。

没在美国本土验证过好莱坞电影的个人票房能力,是没有哪家影视公司,愿意投资开拍的。

不过,陈愈也不急。

他现在要做的,是另外一件事。

新线手里面,可是捏着不少的版权,特别是《钢铁侠》,这家伙……绝对是会卖的。

因为马上就要到期了。

前世漫威就是05年底,从他手中买回去的版权。

版权分割制度赎回条约!

好莱坞的任何一家巨头,都必须遵守的一个条款。

简单点来说,就是若原创故事或剧本未在一定年限内开发,则作者或编剧有权赎回,当然,你还可以卖给别人,但是,不能捏在自己手里。

这是美国为了遏制几大影业,囤版权想出来的一套制约条款。

随着热门p的商业价值不断扩大,影业巨头之间的版权出让、授权、制作发行交易愈发激烈,为此,好莱坞编剧协会与制片方开始了频繁磋商,不断更新细化版权规定。

在上世纪初,美国版权法不允许版权分项转让,而必须整体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