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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章 最后一个留辫子的人(2 / 4)

作品:《兰芳

而到了这个时候,那些唱衰者还是在不断的谈论着【迟早要完】之类的言论,依然认为这是回光返照什么的,完全没有对未来的期许,也没有对兰芳的信任,固执的认为大清一定会回来。

结果当很多无地、少地但多子女的农民已经第一批次拿到了土地契约,兴高采烈的准备新生活的时候,这帮家伙的心理开始产生波动,不再那么平稳了。

以唱衰者王本富为首的一群广州城内的居民们对此看法不一。

有人觉得兰芳好像是在玩真的,去晚了会不会真的就分不到土地了,也有人觉得没什么好羡慕的,反正拿到了土地也不一定有命种,因为大清军队迟早要回来。

王本富就是后一种看法的坚定支持者。

他素来以大清良民自居,穿着长袍马褂人五人六,头上戴着一顶小毡帽,脑袋后边梳着一条非常标准的大清乾隆皇上所要求的金钱鼠尾辫子。

那辫子可叫一个标准!

正儿八经来说,金钱鼠尾这辫子挺难打理的,这人总是要长头发的,大清这金钱鼠尾的要求太严格,还要求发辫能够穿透铜钱中间的那个孔,所以若要时时刻刻维持这辫子,光剃头就要花掉不少钱。

但大部分老百姓吃饭都难,哪里有那么多钱能上供给剃头匠?

所以很多人哪怕脑袋上的头发长得比兰芳的短寸还要长,都有点现代人的意思了,才在左邻右舍的劝说下勉为其难的去剃个头,免得叫官府的人看了生气。

对这种情况,地方官府倒也不是那么在意,虽然乾隆皇上盯得紧,但是广州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乾隆皇上还能亲自来查?

别说老百姓,官员也不乐意成天啥都不干就对着剃头了。

而且该说不说,这金钱鼠尾……

真他娘的难看啊。

不少满人自己都嫌这玩意儿难看还难打理,所以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辫子留着,头发别太长,一年能剃个一两次,对付着也就过去了。

除非朝廷来人检查,官府也不乐意成天盯着人家脑门上这点事儿。

但王本富就不这样。

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大清标准发型,一丝不苟,每天都要花大量时间打理自己的金钱鼠尾,还自己修炼了一招对镜剃头的能耐,能自己给自己剃头。

脑袋上但凡冒出点头发丝儿,都能给刮得干干净净,一根毛都不留下。

他对自己这一手本领十分自得,总要在外人面前显摆。

一出门,只要是个艳阳天,他就把脑门儿上的帽子拿下来,光光的大脑袋在太阳光下甚至能反光,于人群中尤为显眼,脑袋后面那根小辫子随风飘摇,一摆一摆的,看着精巧标致极了。

每到这时候,王本富的内心便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

我的发型多么标致?

你们这帮长毛愚民好好看看!什么才叫大清良民!

要说这王本富倒也不是旗人,是个正儿八经的汉人。

他曾经是农民,但是给地主抢了土地,没地能种,只能进城讨生活,混口饭吃。

机缘巧合之下,他结识了一个在满城旗人老爷家里当管家的老哥,靠着能说会道的本领,居然和这个老哥搭上了关系,为他跑前跑后办事行方便,比伺候自家亲爹娘来的还要勤快。

亲爹娘让他干点什么,他推三阻四,管家老哥让他干点什么,他忙不迭的就冲出去,脚跟子不着地,恨不能变成飞毛腿,给人快速解决烦恼。

管家老哥对此很满意。

因为管家老哥很忙,就把一些在广州城外采买货物提供给旗人老爷享用的麻烦事情交给王本富去做。

王本富有这方面的天赋,靠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各种辗转腾挪,不仅能把事情办好,还总能结余相当一部分钱留下来,一部分献给管家老哥,一部分自己留着。

看他如此能办事,管家老哥对他越来越满意。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拿了那么多好处,管家老哥也过意不去,最后干脆把他介绍给了旗人老爷。

旗人老爷对他也比较满意,大手一挥,允许他打着旗人老爷的旗号帮忙采买货物,还许诺说他要是干得好,就给他收作包衣奴才。

王本富大喜过望,竭力办事,终于在年前得到了旗人老爷的许诺,将在年后选个时间给他收作包衣奴才,让他也能正儿八经的成为一个荣誉旗人。

王本富那叫一个欣喜若狂啊!

原本他给管家老哥办事时,出入满城是很正常的事情,也因此经常被身边亲朋好友当作是大人物,觉得他能够轻松接触到旗人老爷们,那是很值得羡慕的事情。

再加上能够搞到一些外快,家里的日子也渐渐宽裕起来,人家家还要紧着一点点小钱吃粮食,王本富家里头已经能隔三差五吃顿肉、喝点鱼汤了。

这家里头没了最开始的吃了上顿没下顿,人也渐渐阔气起来,王本富很快就成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圈子里最有钱、最体面的人物。

虽然他没什么地位,在旗人那边也是被呼来喝去的小人物,也有挨打挨骂的时候,但更多的时候,他能从那些旗人老爷手里得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小赏赐,那便足以让他感到十分欣喜了。

他也因此能得到街坊邻居的羡慕、尊重,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很有些能耐了,甚至觉得自己和城外的那些汉人不一样了,觉得自己也是一个荣誉旗人了。

并且他真的就快要成为一个荣誉旗人了。

届时,他将是街里街坊之中最有面子、最有地位的人物!

人人敬仰的王老爷!

有些时候他做梦都能给自己笑醒,觉得这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

结果一朝变天,兰芳大军入了城,打垮了绿营兵,又把八旗兵全给干掉了,顺带着一鼓作气夷平了满城,城里大小官员不是死了就是给装船运到什么没听过的地方做苦力去了。

于是,他二十多年的精神支柱毁于一旦。

旗人老爷们没了。

尤其是欣赏他的那个满军旗的旗人老爷,因为带着儿子用鸟枪反抗兰芳军队,被兰芳士兵一枪爆头,全家都死绝了。

于是,他这个依附着旗人老爷们作威作福过日子的人也没了生计。

天旋地转,一切都改变了。

街坊邻居羡慕的眼神没了,尊敬的态度没了,往日里那些殷切的期盼也没了,可以获得的好处也没了,多少年的奋斗化为乌有,他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全部,什么都没有了。

强烈的反差感让他对兰芳大军的突然出现极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