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副主任就扣断了电话。

县发政委副主任的这个电话,让邱叔华心里很是别扭。

按照副主任的意思,只有他邱叔华和岑国权签订合作协议才有效,而李初年签订的无效。而且合作协议还必须要重签。

邱淑华左右为难了。要是重签,那就得和李初年说。这无疑对李初年是个打击,同时也会让岑国权还有岑氏集团对南荒镇的投资信心受挫。

李初年作为镇党委书记,是南荒镇的一把手,竟然还0没有资格签署合作协议了,这上哪里说理去?

当时正式签署协议的时候,李初年提出让邱叔华签,对此岑国权没有说什么。但岑国权的弟弟,也就是岑氏集团的副董事长岑国运,当时就说岑氏集团来南荒镇投资是因为李初年在这里当镇党委书记才来的。签署协议还是让李初年签字为好。

因此,李初年才在合作协议上签了字。现在却成了被拿捏的把柄。

与此同时,镇党委办公室接到了县发改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要求立即将南荒镇政府和岑氏集团签署好的协议扫描上传至县发改委邮箱。

接到电话的镇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镇党委办公室主任田政。

田政听后感到很是奇怪,因为镇党委办公室早就将南荒镇政府和岑氏集团的合作方案草拟后上传到县发改委邮箱了。不然,也无法立项。只不过还没有将正式的合作协议送到县发改委。

田政急忙向李初年做了汇报。

李初年也没多想,道:“咱们上报晚了,人家才会这样的。那就赶紧将合作协议的扫描件传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