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你可不要害我(2 / 5)

作品:《大明:我只想做一个小县令啊

而说话这人显然是经常在衙门附近打混,对县衙的流程熟的很,三言两语之间朱元璋就明白了这‘公审司’是怎么回事。

说穿了其实不值一提。

简单来说,就是当有命案、民间纠纷等官司发生以后,就交由公审司提出审问或断案。

若是命案之类的刑事案件,就会直接交由公审司审问、断案、判决;而如果只是民间诉讼,则在提交证据的前提下,由公审司立案、审案、判决。

一旦有人不服,提出上诉并提交新的证据,二审立案的时候苏谨才会来亲自审理。

老朱知晓其中的道理后,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看似繁琐了一点,但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很多冤案、疑案在县内就能解决,也设立了一、二级负责人制度,倒是挺有想法。

可惜朱允炆不这么想:“说了半天,我看他就是想把责任推卸出去,让别人帮他审案子,自己好跑去青楼喝花酒!”

“你这人真正不懂道理,懒得与你再说!”

老朱还在苦苦思索着这一套方法有什么弊端,能不能在全国推广的事情,倒是没注意朱允炆说的话。

他觉得很有必要找苏谨讨论一下,这套方案在全国推广的可行性,可刚刚回头却发现苏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

“这家伙...”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