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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万劫不复(2 / 2)

作品:《掌控欲

天南海北他翻了个底朝天,动用了所有的人脉,要不是她今天打给了向璃,恐怕他根本也抓不到她。

她不要他。

这几个字。

这个认知,让他足够抓狂。

戎行野死死盯着她。

黎婠婠坐得有些麻木,加上肚子饿,所以干脆起来去找泡面吃。

因为这地方厨房就是用木板隔起来的。

她也不敢在这烧火,平时如果肚子饿了,她也只是起来泡一碗泡面勉强凑合。

“我让你动了么。”

男人沉沉的嗓音响起。

黎婠婠抿唇,将手收了回来。

“那你想怎么样呢。”

是啊。

他想怎么样呢。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的。

办法外公早就教过他了。

正如6岁那年,他非常喜欢的那只狗崽子。

在一堆猎犬堆里,他护着的狗崽子,跟他一样可怜的存在。

那黑黢黢的身子,甚至没有褪去绒毛。

只会摇着肥墩墩的尾巴,跟在他后面,摔跤了也不在乎。

用那黝黑的小眼珠子看着他。

然而他第一次到军营的时候,训练的时候,那只跟着他从戎家过来的蠢狗也来了。

“哪来的小东西!”

“再不管好就炖了吃。”

他不高兴别人碰他的东西,所以当天放了把火,给那说要吃他狗的家伙的寝室给烧了。

然后他被脱光了上衣,挂在校场里,作为惩罚。

每个路过的人都在笑话这小子的不自量力。

可三天后,他依旧不求饶,这些人的眼神逐渐就变了。

变得对着小子敬而远之。

小小年纪,一股狠劲。

这长大了还得了。

第四天,外公亲自来了。

然后带着他去了靶场。

“喜欢枪?”

他第一次流露出渴望欢喜的表情。

“喜不喜欢!”

威严的声音厉声质问。

“喜欢。”他冷漠回答。

“大声点,我听不见。”

“喜欢!”

“拿上这把枪,将它打死,你就可以带走这把枪。”

那是他第一次用枪射杀活物。

目标是——那只狗。

他甚至没给它起名字。

只是叫它小蠢货。

他不敢。

外公就站在他的身后。

“你今日为了这畜生,可以对着你今后的战友动手,那么他日,谁会成为你后面的眼睛?”

“行野,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喜欢什么,就算那只是一条狗。”

“它也会成为你的软肋,让你万劫不复。”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