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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顺治孝惠皇后琪琪格69(1 / 5)

作品:《清穿之妖媚惑主

宋朝时期,禁书、焚书事件时有发生,私史往往是禁毁的主要对象。

元朝时思想管制相对宽松,基本没有文字狱的记录,但存在宋恭帝之死的疑案。

明朝时期,由于元朝暴政对文化思想的打击,以及明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文字狱逐渐兴起,尤其在洪武时期表现尤为突出。

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达到极盛,先后发生了数十起大大小小的文字狱案件。

这么说起来还是好大儿有分寸。

所谓焚书坑儒,其实是:焚诗书,坑术士。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设宴。

士子们就分封制度展开了争论。

其中,淳于越主张效法古人,实行分封制,以巩固统治。

而丞相李斯则认为,私学和儒生们借古讽今,惑乱民心,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法令的推行。

于是,他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即除了医药、卜筮、种植之书外,凡私藏《诗》《书》及诸子百家著作者,一律限期交出烧毁。

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情不举报者,以同罪论处。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实施了焚书政策。

而焚诗书的目的,本质是为了让百姓少讨论一些国家大事,让百姓花更多的时间去种地。

说是愚民政策也好,但核心是提高生产力。

再者,不把别的国家的史书烧了,那难道等他们复辟嘛。

至于坑术士。

秦始皇为了追求长生不老,到处求仙炼丹,那些方士术士拿了秦始皇的钱,没办成事儿,还在背后耻笑秦始皇。

可不是被收拾!

被抓捕460人被全部活埋,按后世的话那明明就是反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