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卖身契?夫纲与女则!(2 / 5)
作品:《御史大官人》让人稍感意外的是,苏清影要让他签的不是退婚书,但却比退婚书更让人难以接受。
此据,俨然等同卖身,徐安若是签了,至此便成了苏家的傀儡,再无颜面可言。
不仅要让徐安改姓,奉苏喆夫妇为亲父母,婚后与苏清影所生的子女也要随“苏”姓,还要受七出之条制约,违约便入贱籍。
这样的条件,放在任何一个有血气的男人身上,都不会答应!
契书上的条文,尽是对徐安的制约,反观苏家一方却毫无掣肘。
换言之,此书已然超出不平等条约的范畴,乃是对徐安单方面的侮辱和压制。
苏清影见他一脸怒色,似有所料,轻笑道:“是的。签了此约,不论之前你是去林县风流快活也好,涉及御史案也罢。我苏家都可既往不咎,你仍是我苏府的赘婿,婚约照旧。但...你得改姓苏,并至此辞官在家,安心学习女则和夫纲!”
说着,她指了指长桌上的那一堆文书。
而这些厚厚的一大摞册子,就正是户部与翰林院联合刊印的,用以规范男女行为准则的文书:《女则》与《夫纲》。
《女则》,顾名思义,就是教人怎样成为淑女,如何恪守妇道的书籍。
《夫纲》亦同,区别只在于针对的是男子。
这两本书籍虽不是什么正规的法律文书,但在大乾朝臣民心目中的分量极高,几乎上过学堂的人都有读过。
而徐安身为男子,本来只用熟读《夫纲》,且并非强制性的。
此时,苏清影却连《女则》也摆了出来,无形中似在暗示:入赘我苏家为婿,女主外男主内,你非但要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夫君,而且连女子准则你也得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