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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财政(2 / 5)

作品:《虞书

后来虞高帝能得到他们的支助,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虞朝建国之后,国库空空如也,银子也还在各大世家手里,当时孝文和孝懿太后两人为了避免走魏朝的老路,大力推行铜钱,立下了六条规定。

第一虞朝严禁铸造铜神像,要铸造只能使用金。这样就不会让本来就少的铜,再次被无端浪费。

第二鼓励民间挖掘寻找铜矿,除了严禁民间私自铸钱,铸造铜器无妨。

第三改银税为粮帛,粮食放入粮仓,布匹放入仓库,无须周转入京。至于京城补给,从两河而来。

第四各种杂税,一律以钱纳税,有司不得收银。

第五赏赐诸侯,用银不能用钱。

第六兵饷俸禄,钱粮为主,不再用银。

这六条之外,就是朝廷不断以金银去和西戎换铜,这样让金银失去流通的价值,只要民间不在用金银,那么世家大族藏着的不是白银,而是一堆石头。

弘道六年,经过六年,世家将金银拿出来,市面上金银铜三种流通,虞朝经济也繁荣起来。

到了还政之后,文皇帝也是坚持抹杀金银,全力扶持铜钱。比起金银来,中原的铜还是要多很多。

最开始西戎十分乐意,一斤金能换百二斤铜,而慢慢的,只能换百斤,后来只能换八十多斤。

换八十斤,虞朝已经有些吃亏了,毕竟虞朝铸造三铢钱,八文钱就是一两,一百二十八文就是一斤。熔铸的损失来算,一斤铜也就百文钱,十斤一贯,值银一两,而五两银折合为三两金,一斤金就是十五两银子,也就是一百五十斤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