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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三十五颗糖(1 / 2)

作品:《豪门顶流夫妇[娱乐圈]

自那以后,桑胭就经常主动跟沈煜说话,就算沈煜还是习惯性的对她寡言少语,桑胭还是很愿意靠近他。

不仅是毛笔字,桑胭会主动请教他其他的事情。

桑胭想,虽然现在不会,但是只要努力去学,以后总会学会的。

只要沈煜愿意教她,那一切的问题就不大。

像井佩那样的辣妹他都不愿意跟对方多说一句话,可是他却愿意耐心的教桑胭写毛笔字。

说不定,对沈煜来说,桑胭是一份特别的存在呢。

那时在心内偷偷沾沾自喜的桑胭,一点都没有想过,当她渐渐放纵自己,开始去依赖他的时候,

他会悄无声息的冷漠离开,将她扔在原地,为他画地为牢,一步都不能往前。

日复一日的努力下,桑胭终于百折不挠的摸到了表演的门道,正式入门了,时间却来到夏天的末尾了。

九月,沈煜就要正式进组。

桑胭听师母吴莎说了好多遍,说他九月一号就要去有海的青市拍戏。

这段日子,桑胭跟沈煜的相处愈发多了起来。

表演课上,在谢灵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教桑胭表演,桑胭还是摸不清头脑的时候,沈煜会主动开口为她解释谢灵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桑胭渐渐在表演这件事上开了窍,期待自己也可以在沈煜面前展现进步的那一天。

谢灵给他两布置了作业,要他们在处暑那日演一幕薛平贵身骑白马走三关,与王宝钏相会的戏。

桑胭暗自发力,苦苦练习了很久,这一次她想要对沈煜证明她自己。

就如同戏里的王宝钏那般义无反顾追求自己的爱情跟梦想。

起早贪黑用功的桑胭怎么都想不到,两人约定要给谢灵交作业的那日,沈家提前来了人,说要接沈少爷回去。

原本预定月底才离开谢灵家里的沈煜提前了好几日就离去了。

他收拾行李走的那个下午,桑胭陪吴莎出门去裁缝铺做衣服了。

吴莎有好几匹以前在文工团表演时在苏吴采买的丝缎,质地上好。

念着夏天结束,桑胭也要离开,吴莎便提出拿着那些丝缎做两件旗袍送给桑胭。

吴莎老家在江南,有女孩子长大了要穿旗袍的习俗。

吴莎其实很喜欢桑胭这个口直心快的小姑娘,念着临走送她一份特别的礼物。

出门前,桑胭专门跟沈煜说过。

“师哥,我陪师娘去裁缝铺,过会儿就回来跟你对戏,这次我肯定会演了。你等着。一定让你大开眼界。”

沈煜淡淡的牵动嘴角笑:“你会演就奇怪了。”

“你别瞧不起人。”桑胭挺有底气,“我们一个老师,我不会差到哪里去。”

“好。真的很期待。我等你。”沈煜像哄小孩一样敷衍她。

桑胭跟吴莎出了门,在裁缝店让上了年纪的老裁缝量了她的尺寸,为她定制旗袍。

又陪吴莎去街角的花店买了束百合,喜滋滋的回来,以为过了今天,沈煜就再也不会用瞧不起的眼神看她了。

她要把王宝钏演活给他看。她期待得到他的认可。

岂知,等桑胭回来时,沈家派来的黑色加长房车已经开始启动,在狭窄的深巷里,突兀出现,然后滑动。

像丑陋的怪兽,将那个夏天在这里发生的一切美好带走跟吞食。

怀里抱着百合花的桑胭来不及有任何反映,麻木的睁大眼睛,看到的只是半开的车窗旁边,沈煜不带任何神色离去的侧脸。

路过的时候,他甚至没有侧眸看她一眼。

车很快驶出了狭窄的巷子。

他根本就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认真的再见,就那样冷漠又冷淡的从她身边离开了。

他明明亲口说过,我等你。

为什么又离开得那样绝情?

出了深巷,沈煜坐的车离开得看不见影子了,桑胭都还站在原地,用眼睛去追朝那个方向刮去的风。

为什么?

直到手里捧着的花被风吹得都丧失水分了,枯萎了。

她才回神来,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只是来这里学戏的,脱掉这层关系,他们只是陌生人。

桑胭后来也是想了很久才明白为何沈煜离开得那样仓促。

因为沈煜根本不想跟她对戏。

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因为他嫌她笨,考个艺考都过不了。

沈煜走后,桑胭又在谢灵家住了几日。

暑假结束,桑家也做了安排,传信来要接她回去。

桑胭一直不肯走,说是为了等吴莎给她在裁缝铺里做的旗袍做好,她亲自拿着,装在行李箱里带走,那样才显得对师父跟师母的尊重。

实际上,是桑胭的心空了。

每一日,她站在曾经沈煜时常站的小阳台上,托住下巴看天空,看鸽群,看小巷蜿蜒伸出去的巷口,看那个约好要为她在戏里身骑白马走三关的少年何时会来赴约。

可是,没有,少年再也没有回来过。

一味逗留的桑胭最后等了个空,最后也收拾行李,离开了那个充满烟火气息的文工团小区。

长到十八岁,那是唯一一个让桑胭懂得忧伤的地方。

即使是这样,长大后的桑胭也时常会在睡梦中故地重游。

从未能够从原地离开的她想鼓起勇气,等到那个人为她而来,问一问那个人,那日为何要失约。

吴莎给桑胭做的旗袍很好看,她本来还想穿给那个人看,让他夸她漂亮的。

只是,对方弃她而去的时候是那样云淡风轻。

连一言半语都吝啬的没为她留下。

他绝对不会知道,在他不告而别的那个残暑,桑胭是如何度日的。

桑胭湿了眼睛,情绪陷在记忆中那个残暑,有那么多没有实现的遗憾。

跟师母一起去街口水果摊买的石榴很甜。

撕开其貌不扬的皮,内里就是鲜红的闪着晶光的石榴籽果实,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

你要不要尝一尝,真的很甜。

你教我的写过的毛笔字,我天天都在练习。

虽然还是很丑,但是我已经可以自己提笔写完一篇陋室铭了。

你看了我写的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一定会笑的。

师母给我做的旗袍是白底的,上面绣有蓝色的桔梗花,很漂亮,我很想穿给你看。

王宝钏的戏我练习了足足一百九十九次,我想一定能配上你演的薛平贵。

……

后来,桑胭长大了,终于知道曾经被她辗转心痛的那些遗憾都不足为人道了,不过是些年少懵懂时期自以为是的爱恋。

就像处暑过后日渐稀薄的夏日阳光,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终会寿终正寝,再也不会如初般浓烈。

曾经那样用力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对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知道的。

因为,他没有心。

*

“本轮古城求生游戏,飞行团何彬彬出局。飞行团的何彬彬被淘汰。现在距离游戏结束还有八十分钟!”

外面的园区广播忽然传来巨大的广播声。

沉浸在梦境中的桑胭被吓了一跳,惊讶的从沈煜肩膀上抬头。

“是不是我们被找到了?”桑胭惊慌。

“没有,是飞行团的人被淘汰了。”沈煜审视桑胭,发现她情绪忽然变得很低落。

“等他们再被淘汰几个,我们就出去主动出击。”

“刚才睡着的时候在想什么?”沈煜看着桑胭潮湿的眼睛问。

“梦到我被飞行团的人找到了。”桑胭回答。

“就这样?”沈煜不信。

“不然呢。”桑胭牵动嘴角,勉强的微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