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第四十九颗糖(1 / 2)
作品:《豪门顶流夫妇[娱乐圈]》可是,桑胭不想承认在他出现之前自己为他产生的所有不安情绪。
与坐在车里的男人对视片刻后,桑胭转身,提脚跑走,像个不愿意面对残酷现实的胆小鬼。
为他鼻酸心颤的这一刻,桑胭才领悟到,原来,自己已经如此喜欢他了。
可是沈煜呢?
除了那一次在医院,带她上节目,她把脚崴了,桑家的人都现身来找沈煜要说法,她主动问他为什么娶她,沈煜才勉强回答是喜欢她。
当他不在身边,她竟然对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在意识到如今的自己为沈煜有多么的沉沦之后,桑胭有点后悔没有在上心动浓情之前,跟他彻底了断。
错过那个机会,似乎此生桑胭都将沈煜摆脱不了了。
桑胭顺着深夜的沙漠公路跑了起来,耳边全是风声。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跑,但是,她不想让沈煜猜穿适才她在嫉妒他跟田苒,嫉妒得要发狂了。
呆在饭店房间里做的那个梦,简直让她毛骨悚然,如果有一天,沈煜真的那样对她,她怎么办?
“桑胭——”沈煜的喊声随着风从背后传来。
桑胭闻声后,跑得更快。
沈煜加快速度,终于追上了她,一把将她拉进怀里。
“你是不是疯了?你在逃什么?”沈煜责怪道。
“逃……你……”桑胭累得喘气,话都说不连贯,“我……不想再看见你,跟你一起。”
“又发什么疯?”沈煜质问她。
“你都有未婚妻了,你还来招惹我。”
桑胭转身,狠瞪着沈煜骂,在京北没有发的脾气积压到现在,终于爆发,“沈煜你真贱!”
莫名又被骂贱的沈煜脸色不好,眸子里有发怒的火。
“我有哪个未婚妻了?”沈煜认真问她,“我娶了你,我还有什么未婚妻?”
“田苒。”
“谁告诉你她是我未婚妻。”
“鲁鸣圣,说跟你是青梅竹马的发小,你爷爷在你们五岁的时候就给你们指婚了。”
“然后呢?”沈煜问。
“什么然后?”
“然后我娶了谁?”
“你娶了……我……但,是,你还是可以继续有你的白月光啊。”桑胭以为自己大约是拿的这个剧本。
“所以你是朱砂痣?”沈煜总算是懂了这个逻辑了。就桑胭的智商来说,这样的推论很合理。
“我才不是!”桑胭伸手推了沈煜一把,发现他胸膛很硬,推也推不动。
沈煜抓住她的两只纤手,一把将她拖进宽厚的怀里,紧紧将她抱住。
“老婆,我好想你,不要闹了。安静一下,让我好好抱你。”他在桑胭的耳边说,用一种寂寞的口吻,“我开了十个小时的车才来的。”
桑胭被这句话打动。
沈煜用唇轻点她敏感的耳廓,“我为你担心了一天,晚上实在忍不住才来找你。”
“你……特地来找我?”桑胭这才想起这么晚了,沈煜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他今天也进组了,现在应该在那拉提草原附近的顶级宾馆休息才对。
为何深夜出现?
“答应我,不要跟卓熙旧情复燃。”男人求一样的,对桑胭耳鬓厮磨,“你只能有我。知不知道?”
相比在京北别院里那颐指气使的命令,此刻的沈煜似乎是被寂寞打败了。
他跟桑胭一样,心神不宁的想着关于对方的一切,假想着莫须有的情敌,不安的过了一整天。
桑胭小心翼翼的问:“你开夜车来这里,是专门来看我的?”
“不然呢。”沈煜紧紧搂住他。
沙漠里的空气还是炙热的,远处的沙丘在漆黑的镶嵌着湛蓝的天空下连绵起伏。
数不清的星星像被淘气的天神随手从宝藏盒里打翻的宝石,琳琅满目的铺了漫天。
桑胭穿着单薄,身上只有一件月白的及膝丝绸吊带睡裙,肩膀上披着一条深红的羊绒披肩,脚上是一双塑料拖鞋。
沈煜如此紧紧搂着她,都能感觉到她没有穿内衣,就跑了出来。
沈煜拾起她的下巴,认真的告诉她:“田苒的事早就过去了。我娶的人是你,你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够了。那一年,就是为了不娶她,我才考了电影学院,然后去重城遇见了你。”
桑胭凝视沈煜的眼睛,从他的深眸中看到了浓情。
心动浓情,桑胭想起这四个字。
心动之后,是情浓。
“你为什么娶我?”再一次,桑胭想求个答案。只是这一次,桑胭勇敢的面对沈煜,希望得到一个清楚的答案。
“因为……”沈煜哽咽了一下喉头,缓慢又认真的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
漫天星光下,他说得缓慢。
从薄唇边滚落的宠溺语调让桑胭四肢发软,一道道酥麻的电流在体内肆意游走,流传到桑胭的发梢跟指尖。
他真的说了。
桑胭猜了三年多,为了这个答案,什么样的假设都做了。
“老婆。”沈煜认真的喊桑胭,“我娶你,是因为喜欢你。相信我。”沈煜一面说,一面牵起了桑胭的手,送到他的唇边亲吻。
指尖传来的温热唇温,如同对方的温柔,是真实存在的。
桑胭被沈煜紧紧揽进怀里。
宽厚大手扣住她纤瘦的腰,沈煜的口吻充满了后悔。“我就不该答应让你来拍这部戏。”
原来他也会怕。桑胭还以为只有自己有这种感觉。
抱了片刻后,沈煜低头,柔情满满的吻上桑胭的唇,一面吻一面将桑胭腾空抱起。
桑胭配合的将脚缠在他身上。
头顶的夜空美得不可胜收。
被思念跟嫉妒煎熬了许久的两人根本无暇去欣赏,此刻只想通过拥抱来确认彼此的心迹。
“沈煜,不要什么都不说,就离开我。”放下心防这刻,桑胭想起那个残暑,他对她的不告而别。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我发誓。”
沈煜记得很清楚,那年残夏,他从谢灵家离开的那天是个大风天。气象预报有大风大雨。
明明说了天气会变,桑胭还是要坚持跟师母吴莎一起上街。沈煜知道,她是想跟吴莎一起去裁缝铺做旗袍。
小姑娘爱臭美,想穿成熟的衣裙来给他显摆。
也不看看那时的她根本还没发育完全,压根就撑不起旗袍的线条。
看穿她心思的沈煜还是愿意答应等她。
“师哥,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石榴,上次我跟师母在巷口买的那种石榴可甜啦。你等我呀。”离开的时候,乌发白裙的少女兴冲冲的告诉沈煜。
那时的她已经跟沈煜相处得很好了。
与其说好,不如说是她已经主动对沈煜送殷勤送得很好了。
在沈煜的世界里,其实很少有鲜艳的值得他去注意的颜色,什么都索然无味。
单调得就像北方城市的冬天总连绵不绝下着的雪,一片苍茫的白。
同龄人搞不明白的复杂的事情,他总是很容易就搞明白了,小提琴的琴弦是如何发音的,外语的声母,表演的艺术,手枪的构造,汽车跟飞机的操作。只要花点小小的心思,就能轻松的掌握。
唯独在谢灵家里遇到的这个少女,是个变量。
不管他冷待她多少次,她总能做出让他猜测不到的变化。
到了最后,沈煜甚至觉得自己有点败给总是喜欢哭鼻子的娇气兮兮的她了。
“师哥,你是不是没有喜欢过人啊?我一看你就是罹患感情缺失症候群的人。你这叫天妒英才,老天给了你很多的天赋,却没有给你基本的情商。”
“哈哈,你肯定不知道这是什么病,你百度嘛。”
“哎,师哥,我估计你这辈子是不可能喜欢上谁的,要喜欢,你肯定也只能喜欢你自己。顾影自怜,太惨了。”
闲着没事的时候,少女总喜欢这样嘲沈煜。
“所以你那么厉害又怎么样呢?你永远都不会明白喜欢一个人的感受。”
“要不你对我好一点,我教你吧。我教你怎么去喜欢一个人。”少女甜美笑着,自告奋勇要教他去爱。
后来,沈煜明白了,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是当田苒跟着沈培炎到谢灵家里来接他回京北的时候,他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要让桑胭看到田苒,不要让桑胭知道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
岂知匆匆收拾了行李,沈煜上了车,还是遇到了捧着花回来的少女。
碍于当时田苒在车上坐着,沈煜根本不敢下车跟她告别。
明明她站在路边,既愤恨又失望的看着坐在车窗边的他离去。
可是,他又怎么能下车去回应她,让她看到他那个从五岁起就被沈家给他安排好的未婚妻。
与其让桑胭知道他是个有未婚妻的人,沈煜想,不如直接走了,不要让桑胭知道,那一天,是谁来接沈煜回京北的。
有一些事,为了桑胭好,是不能告诉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