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朋友(2 / 2)
作品:《误我雪时》闻雪时看着他的眼睛,这还是得寸进尺,但是她受人恩惠,所以没计较,“嗯。”
程煜又笑,“这样,那太好了。”
和她做朋友可真难,一而三再而三地被拒绝。程煜松了口气,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成为她的朋友。
他抬头,看向窗外的树,“那下个星期,学校篮球赛,你可以给我当啦啦队吗?”程煜试探开口。
“啦啦队?”她反问,“要做什么?”
程煜想了想,“也不用吧,就递递水,喊喊加油就好了。”
“哦。”听起来挺简单,闻雪时点头答应。
“真的吗?”程煜似乎很高兴。
他是校篮球队的人,这一次比赛自然是以学校为单位,和别的学校比,十几所学校,抽签决定对手,一中的对手是三中。因为也算为校争光,因此体育课的时间他们可以自由活动,去球场练球。
大概是考虑到上一次的事,程煜竟然以闻雪时是啦啦队为由,向体育老师请了假,将她带走。闻雪时甚至还愣着,已经被程煜拉着走。
上午才口头答应的啦啦队,下午就吃到了福利……未免太过好。
程煜和她坐在观众席上,等着剩下两个人过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闻雪时说:“我也不一定能去。”
程煜啊了声,好像很失望。
先将可能出现的另一种结局告知,至少到时候真的发生,也不会太过突然。闻雪时想。
“但我会尽力的。”她拿着矿泉水瓶,看向整个球场。
剩下两个队员姗姗来迟,看见闻雪时的时候,和程煜开玩笑:“煜哥,你女朋友啊?”
程煜一个球砸过去,叫人闭嘴,又和闻雪时道歉。闻雪时摇头,反倒说起正事来:“啦啦队的话,我一个人不够吧,你们是不是还得找几个人?”
队员们听见她的话,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啦啦队。年轻的男孩子喜欢靠近女孩子,无法掩饰,笑容直白地挂在脸上,“煜哥,你可以啊。”
程煜啧了声,把人拽去球场上,剩下闻雪时一个人在那儿坐着,看他们打球……其实没什么意思。学生时代看篮球,要么真是为了篮球,要么是为了打球的人,可惜闻雪时哪边都不是。百无聊赖之中,只好打开了2048。
一节课的时间,她合成了2048,也不算毫无成就。
听见下课铃声的时候,闻雪时伸了个懒腰,看见程煜喘着大气过来喝水。
她把水递给他,又问:“你们的比赛是什么时候?”
程煜回答:“下周六。”
闻雪时点头,点开手机日历,下周六,六月初一,正好是儿童节。她没什么事,应该可以去。
*
放学的时候,程煜便借机要送她回家。
“你可不能拒绝我,闻雪时,我们是朋友了。”
闻雪时看着他的脸,撑手一跳,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那走吧,朋友。”
朋友,她在棠城的第一个朋友。
好像也不是很糟,反正太阳每天都会升起,地球缺了谁,也都会转。
五天认识的人,五十天总可以变成无所谓的人,再不行,五百天总可以忘掉那些耿耿于怀。
程煜车头一歪,有些受宠若惊,但很快稳住,被她调侃:“朋友,你可别把我摔了,要赔钱的。”
程煜哈哈大笑,载着她经过沿江大道。棠江的风吹过来,把闻雪时的头发吹乱。
还有程煜的歌声,“吹啊吹啊,我的骄傲放纵……”
闻雪时啧了声,吐槽他:“朋友,你五音不全啊。”
程煜又笑,还是把歌唱完,经过棠城大酒店的时候,闻雪时偏头看了眼,看着那个招牌越来越远,很快被淹没在楼宇之间。
程煜把自行车停在她家附近的街口,和她道别,“明天见,朋友。”
闻雪时纠正他:“明天周末。”
程煜恍然,“那周一见。”
她目送程煜离开,收回视线的时候,依稀看见闻悯的背影。在车里,还有另一个女人。
她转过头,往姜佳云家的楼栋去。开门,看见姜佳云从阳台进来,说:“回来了。”
闻雪时点头,进门之前,从姜佳云看过的方向看出去,好像什么也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