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5)

作品:《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

他轻“啧”了一声,不想回忆自己当年那些犯蠢的时光,手指一抬,切换了别人的光屏。

——

一条小路上,陈山骑马狂逃。

在他的身后,铺天盖地的马蜂嗡嗡的追袭,那些马蜂的个头足有陈山的脑袋大小,尾针泛着黑光,一看就有毒。

陈山一落地就撞上这么些东西,连光刃都没拔扭头就跑,一路连滚带爬,连□□的红马都跟着一阵惊恐的嘶鸣。

这要是被咬上一口!

刘队长看的头皮发麻,马蜂这种东西弄不死人,但难受啊,他匆匆切换到了封咎的视角上。

光屏里,封咎正在暗处站着。

透过头盔,他能清晰的看见远处的时瑾和沈随风。

奇形怪状、满身绿色鲜血的虫人倒在地上,远处的天空是湛蓝色和赤桐色的混合,夕阳的光线仿佛凝成了实质,在满是硝烟的城市里落下来,照亮了他们的脸。

喧嚣和死亡短暂的离开,四周的宁静竟然显出几分温存来,一阵微风吹过,拂过了沈随风的衣角,吹散了浓郁的血腥气,沈随风垂下眸,就能看见时瑾淡红色的眼眸,那双眼让人迷醉,在这肮脏的一切中傲然绽放,像是一朵无人区玫瑰。

迎风招展,艳不可攀。

沈随风似乎是受了伤,他右手拿着光刃,抬着左手给时瑾,时瑾捧着他的手,淡绿色的荧光从他的指尖亮起,一只小鹿应召而来,蹦蹦哒哒的跳上了沈随风的手臂。

久违的舒缓感从指间上传过来,小鹿的蹄子轻轻地踩着他的胳膊,他的手臂在一点点被治好,削掉的血肉重新生长,他只要一低头,就能看见时瑾认真捧着他手臂的脸。

他从没有像是现在一样满足过,身体的修复比不上心灵的欢愉,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就是觉得胸腔里缺少的那一部分被填满了,他的眼睛都没办法从时瑾身上离开。

会主动跑出来给他治疗,时瑾一定还是在乎他的。

沈随风深吸一口气,像是在沙漠里行走的旅人终于喝到了一口水一样,很轻的喟叹了一声。

“好了。”时瑾正收回手,他还带着头盔,声音从头盔里传出来时有些失真:“我要先回去完任务了。”

沈随风回过神来,低咳了一声说道:“一起走吧,我问出来了一点线索,路上我给你共享一下。”

“不了。”时瑾并不想跟沈随风一起走,要是撞上一队队员都是麻烦:“我要去和我的队员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