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黑白世界(1 / 2)
作品:《放学后,结婚了。》温甜的这笔账没算成功。
其中有两个原因作怪。
第一:她去的时候是白天,大浴场晚上才开门。
第二:小春生肚子饿了。
他来找温甜的时候没吃饭,乖乖巧巧的跟着,路走到一半,看到了一家关东煮小摊,于是走不动了,整个人都快趴到人家关东煮的摊子上去。
小春生是个白痴,白痴是不怕丢人的,想什么就表达出来,想吃就站在人家摊子边上不走了。
温甜只好掏出钱,给他买了一杯关东煮。
小春生还知道一点廉耻,说道:“不、不用,我就看看,不吃!”
温甜拿着杯子,听他说不吃,也没客气,二话不说就自己吃上了。
小春生张了张嘴,一双小鹿似的眼睛瞪得圆溜溜,口水险些从嘴里落下来。
他说:“你吃,你吃,甜宝儿的钱买的,甜宝儿吃,我不饿……”
小春生肚子惊天动地的叫了一声。
温甜觉得耍傻子玩儿没意思,加上小春生此人很会长,长得唇红齿白不说,脸还嫩,极其无辜可爱,他这么死死地盯着别人一会儿,铁打的心肠都受不了。
温甜:“我吃饱了,剩下的你吃。”
小春生听了,这次很聪明,学乖了,不跟温甜客气,欢天喜地的哎了一声,端着关东煮吃的满嘴汤汁。
温甜心里思量着怎么找方馨算账。
二人坐在关东煮摊子边上休息。老板认识小春生,于是和小春生谈起天来。
巴掌大的村子,左右都是沾亲带故,出门坐辆三轮车都能遇上自己二舅舅的小女儿,因此,小春生认识摊主,温甜并不觉得奇怪。
但摊主跟小春生讲话,眼睛却放在温甜身上。
云溪几十年没出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上一个是云娘——云娘不是云溪的人,她不知道从哪儿来,像个仙女似的,穿着村里的人一辈子没见过的柔软昂贵的布料,飘飘然的就和温父好上了。
大家便一致认为,这样的女人,只能是天上来的仙女了。
刚结婚的时候,众人先说,温父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后来结了婚之后,众人又说,云娘长得这样好看,就是会出去勾引人。
云娘没勾引人,大家想了想,决心再换一个说法,说云娘是生不出孩子,才嫁给温父。
云娘有了身孕,众人又纷纷改口说一定生不出儿子。
云娘果真没有生出儿子,应了大家的心愿,于是,云溪的人民群众终于通过自己的智慧证明了云娘不是个好女人。
总之,后来云娘出了事情,风言风语就更厉害。
她跟了温父之后,六七年来从来没有过顺心的日子,但是招架不住云娘嫁给心上人,自己心里开心,就算不顺心,她也愿意和温父过。
温父也因为娶了云娘这样一个娇美的天仙,被男人们排挤。
温甜出生之后,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她上小学时,身边的小朋友对她的辱骂便没有停止过。
大人尚且能管住自己的嘴,孩子就不一样,童言无忌,说什么都能被原谅,所以什么都敢说。
因此,温甜早已习惯云溪的人对她的评价。
她娘是个疯子,她就是个小疯子。
小疯子作恶多端,正好别人说她心思歹毒,她要是不坐实这个名声,那对的起众人苦心编排的大戏吗?
托云娘的福,十几年过去,云溪还有着云娘的传说,传说生的孩子,自然也是众人议论的对象。
温甜生的比云娘更精致,摊主此刻打量她,心里想道:又是一个小狐狸精。
十几年前不像十几年后。
十几年前云娘是个娇弱的林妹妹,出了事情只会趴在温父怀里哭,要不然就是一个人偷偷红着眼眶生闷气。
十几年后,有人如果在背后闲言碎语的嚼吧温甜,温甜一定将此人碎尸万段,就算是死了都能把他从棺材里拖出来鞭尸。
因为人过于狠厉的缘故,众人向来只是打量她,不大敢当着她的面骂。
摊主干巴巴的笑道:“二囡怎么回来了也没有跟大家伙说一下,老温把你嫁了也不说,喜酒也不请,就这么舍不得这几个钱么!”
温甜听她这么说便知道,方馨这女人,恐怕已经把这事儿捅的人尽皆知。
摊主笑道:“京市的那个人家,如何啦,对你好不好,长得怎么样?”
温甜一言不发。
摊主继续:“听小方妮子说的呀,是个什么做生意的,我看做生意的没什么好东西,心眼小,肚皮大,头发掉光的。”
小春生吃完了关东煮,替温甜说话:“不会的,甜宝儿怎么会嫁给那种男人!”
小春生心思单纯——主要是他认为自己的妹夫怎么也不至于这个德行,如果甜宝儿真的嫁给了这样的男人,他就把甜宝儿抢回来,自己娶了,免得甜宝儿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受委屈。
那还不如和自己一块儿玩儿呢!
温甜听得烦了,站起来准备走人。
小春生将东西往垃圾桶一扔,果断的跟了过去。
摊主望着二人走远的背影,嗤笑一声:“亲妈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小的也是个浪蹄子,毛都没长齐就知道勾引城里的有钱人,以后指不定的千人骑呢!”
小春生说:“甜宝儿,我们还要去算账吗?”
温甜道:“算,怎么不算。”
小春生:“那我给你打下手,你要打人吗,我、我去找个棍子,这几个月,我每天都在跑步,锻炼了一下,也、也很厉害了!”
温甜:“你厉害什么,小娘炮。”
小春生嘿嘿一笑:“甜宝儿,你给我看看妹夫的照片。“
温甜:“我没有。”
小春生又说:“那、那下次吧。”
他颇为遗憾。
温甜往大浴场走去。
期间,她看了两次手机,裴烨今天一上午都没打电话给她,这实在反常。
到了大浴场,浴场还没开业。
温甜在外面等了会儿。
阴风一吹,小春生冻得瑟瑟发抖。
“甜甜甜甜甜宝儿……要不然我们晚上、晚上再来吧……”
温甜见他冻得眼睛和鼻子通红,想了想,决定晚上来收拾方馨。
回去的路上,温甜遇到了温父。
温父的脸色比起白天来好了一些,他并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还有老郑。
温父迎面走来,见温甜站在马路边上,诧异道:“二囡?”
温甜喊道:爸。
她微微侧过头,又喊:“郑叔叔。”
郑叔叔许久不见温甜,眼睛一亮:“哎哟,小甜长得这么大了啊,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小春生也喊道:“温伯伯好!郑叔叔好!”
他喊的响亮,老郑原本想无视这个痴呆,这会儿也不能视而不见。
“是小春生啊,好久不见了!”
小春生只会傻笑。
温父道:“二囡在这里做什么。”
老郑眼珠子一转,突然开口:“哎,正好小甜在,我看她肯定也没有吃晚饭,不如和我们一起吃了吧!正好,今天我女儿也要来,老温,你那件事情……”
温父听到关于自己工作的事情,登时脑袋就低下来了。
他两个女儿的嫁妆还等着自己来筹备,温父念叨了半辈子这事儿,决不能便宜打发。
所以只要事关赚钱,他总是格外谨慎一些。
“好,好,我也好久没见过芬芬了。”
他看着温甜:“二囡,你也一起来,和小春生一起,爸爸今天不回家做晚饭,咱们在外面吃。”
老郑为了讲究牌面,彰显自己这几年当了人事主管,混得不错的事实,特意选了云溪最热闹的地段中,一家最繁华的饭店。
这饭店装修的中不中,西不西,外面弄了两个光着屁股的小天使一左一右的站着,到了大厅之后又丁零当啷的挂满了一排屏风。
饭店的位置正好在云溪的汽车站边上,人流量大,现在天刚黑,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大厅里面全都是人。
温父平日里省吃俭用,别说是饭店了,下个小饭馆都要思考再三。
他在云溪土生土长这么多年,每次看到这个饭店,都只是在门口路过,这样走进来观看,是头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