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何不食肉糜(3 / 3)
作品:《北宋大法官》“捍卫个人正当权益。”
“嗯。”
张斐点点头道:“很不错,都还记得。”顿了下,他又问道:“怎么捍卫?”
蔡卞答道:“用法律捍卫。”
张斐继续问道:“《宋刑统》是否做到这一点?”
“没有。”
学生们齐齐摇头。
不少第一回来上课大臣顿时一脸懵逼。
没有?
你们在说什么?
但他们又见富弼、文彦博他们都没有做声,包括严复在内,故此他们也不敢轻易开口。
“为什么?”张斐继续问道。
“因为《宋刑统》是以刑罚为主,而缺乏保护,法制之法与之不同之处,就是多了保护、维护个人权益的思想,在法制之法下,许多律例都不应以刑罚终结。”
“非常好!”
张斐快速走到木板前,“这是上堂课最为主要的内容,法制之法与宋刑统的最大的区别,就是法制之法基于保护、维护,即便是惩罚,也是为了保护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做到这一步?”
“修法。”
叶祖恰回答道。
张斐问道:“你说修就修啊!”
叶祖恰摇头道:“学生可没这权力。”
“谁来决定?”
“官家。”
“如果官家决定要修,是出于什么目的?”张斐问道。
叶祖恰道:“保护和维护国家的安定和百姓的个人权益。”
“除官家之外,还有其他人能决定吗?”
“没有!”
大家连连摇头。
“我想也是。”
张斐点点头,睁开眼来,道:“那这个逻辑就变得非常清晰。法制之法的理念,主要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
这只是一个理念,而普天下之,唯有君主可以将这个理念贯彻到政策中,如果君主这么做,那么就变成君主利用法制之法保护、捍卫自己百姓的正当权益。
对不对?”
学生们是频频点头。
张斐又将手比在木板上,“再看看这两句话,有何关系?”
“如此说来,两句话都是体现仁政思想,差不多。”
“什么差不多,你们都在想什么?”
张斐叹了口气,道:“我这么来问吧。如果君主做不到保护、维护百姓个人的正当权益,能否做到宽厚待民,施以恩惠?”
学生们认真想了想,蔡卞摇摇头道:“做不到。”
张斐又问道:“为什么?”
蔡卞回答道:“如果连百姓正当权益都不保护,又如何会去施以恩惠,毕竟后者是额外的。”
张斐又问道:“反之能不能做到?”
蔡卞点点头。
张斐道:“二者关系非常明显,一个是基础,一个是理想,如果抛弃基础,而去追求理想,这就是何不食肉糜,听听就好了,千万别当真,也千万别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