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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2 / 2)

作品:《见春色

倒是陆国舅作揖道:“恭喜陛下,太子爷转到白米,是心怀天下苍生,愿边疆战事平息,民众再无饥饿苦难,天下富庶指日可待!”

这一声后,群臣站起来皆道恭喜。

圣人复又面带微笑,道:“今日海铭没给燕燕转到手镯,但转到一把米,正如爱卿们所言,乃是太子心怀百姓,当勉励自身,再接再厉。”

太子应喏,半跪下,小心地收起那把米。

但这样一来,其他大臣心里难免犯嘀咕,一把米都读出这种含义,那要是自家儿子转个女儿家的耳坠或者发簪,岂不是只为男女情爱?

好在圣人没坏大家兴致,又说:“太子开个好头,后面转的人,都是沾了民众的福气,众卿们尽管玩乐。”

群臣应是。

这样一来,想转个首饰手镯的,也可以光明正大了。

因男女席面分开,王氏坐得远,方才天家和臣子之间的一来一往,她半点没放在心上,她和嫁为人妇的大女儿、二女儿叙过之后,目光忍不住往马球场上飘。

但现在还没轮到秦浚的队伍呢。

大女儿秦暧玉笑着说:“母亲还是这般担心弟弟。”

王氏叹了口气:“听说周家那个就是打马球,从马上摔下来差点没了的……”

秦暧玉连忙比了个动作,王氏意识到场合不对,闭上嘴巴,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茶水。

镇北侯夫人金氏前来寒暄,两家往来频繁,王氏便笑着和她搭话。

金氏盯着场上的秦浚,啧啧两声:“这一个不留神,你家儿郎都长得这般俊美,随你,哪像我家天成天磊,长成他爹那德行……”

王氏说:“就算浚儿随了他爹,长得也不差。”

这就是在说陆峰长得没秦宏放英俊。

金氏顿时又记起自己和王氏关系浅淡的缘故,她不过就是客气客气,王氏每次就是能把人噎死不偿命。

真是,要不是嫁了个好丈夫,就这张嘴,早就叫人套上麻袋打一通丢去护城河。

金氏干脆也不说话,盯着马球场看。

可气的是,场上还真找不出第二个长得比秦浚俊逸的,金氏开始考虑把陆天成和陆天磊的名字,改成加个“俊”的。

这头夫人们强颜欢笑,那头姐儿们倒是真的热闹。

闺秀们在见过夫人们后,自是要找同龄人玩的,不仅如此,在台上,还能将马球场上男子看得一清二楚,她们又羞又好奇,便拿着扇子半遮着脸,巧笑倩兮,议论着哪家的儿郎。

这次,朝霞跟着侯府的五姐儿,来宫中开开眼界。

她只一眼,就看到那暗红衣裳的俊美男子,也偷听到那些闺秀对他的议论,心情甚是复杂。

当时青石那事发生时,她着实有被惊吓到,好在青石没把她供出去,但自那之后,琳琅轩就不轻易换人了,她始终找不到机会。

莫不是她真要当那陪嫁丫鬟,这辈子就这么算了?

朝霞心内隐隐不甘,凭什么溪风烟雨可以,她却不可以呢?

忽的,只听一旁一个小姐压低声音,说:“妙儿,你看那台下的一圈丫鬟里,是不是有一个长得还挺好看的?”

另一个小姐喃喃:“还真有,这是谁家的丫鬟呀,这般好看。”

因溪风和烟雨服侍的是世子爷,自不能同朝霞他们一样,站在台上看马球,她们在台下的帐篷手捧着汗巾等着,而白羽和赤霄在另一边的帐篷。

合着别家的丫鬟们,一群人凑在一起,即使如此,仍是能在那其中,一下看到溪风,及她旁边的烟雨。

她就是有那本事,明明穿戴普通,却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

朝霞心里愈发着急,若她不能在世子爷那边露露脸,还有她什么事么!

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她转过头,小声对五姐儿说:“五姐儿,你应当让世子爷帮你赢个首饰。”

五姐儿名叫秦晗玉,年十三,生得秀美端正,平时性子柔弱,有什么事都是朝霞帮忙出主意,自然对朝霞很是信赖。

她有点惊讶:“我……我让三哥给我赢么?”

她平时和秦浚关系一般,应当说,因为王氏不喜欢她们,所以她们都没什么机会和秦浚说上话,但秦浚脾性好,小时候她摔倒了,秦浚还亲自扶过她呢。

朝霞皱眉:“五姐儿,世子爷是你的哥哥,你刚刚看到了,四公主还让太子爷帮忙呢,你让世子爷帮忙,也是合情合理啊。”

秦晗玉不太愿意,小声说:“可是……”

朝霞附在她耳边:“五姐儿,你也知道夫人不太过问你们的婚事,现如今,世子爷的婚事才是侯府最有价值的,若你能从他那拿到首饰,则是告诉别的公子哥,你和世子爷兄妹关系好,他们自然不会仅用嫡庶来看你,你想想,难道你要嫁给一个没有功名的白身么?”

朝霞这话,字字戳中秦晗玉的心,她虽然胆子不大,但在王氏长期的忽视中,也知晓婚事是要靠自己争取。

当即她下定决心:“那我去找三哥要。”

朝霞一激动,说:“我陪你去。”

却说中场休息时,一众公子哥骑马到帐篷边,那些个丫鬟便忙碌起来了。

秦浚接过烟雨递过来的茶水,喝了几口,他目光巡了一圈,溪风避着人,正站在角落里倒茶水,一声不吭的。

他刚要走过去,忽的,五妹和一个丫鬟过来找他,他停住脚步。

便看秦晗玉吸了口气,提出想要奖盘上的一支发簪,她身边那丫鬟看着面熟,但话都是丫鬟在说,而秦晗玉只是点头。

秦晗玉是个没主见的,秦浚怕她被丫鬟坑了,比如允诺把簪子给丫鬟之类的,于是问:“五妹,你确定要那发簪?”

秦晗玉有点羞耻,声音细弱蚊蚋:“是。”

秦浚又问:“你喜欢?”

她鼓起勇气,说:“是的。”

朝霞在一旁帮腔:“世子爷,姑娘都喜欢这些精细的发簪首饰的,要不是实在喜欢,五姐儿也不会过来说,奴婢以前在钟元院待过,就是老祖宗年轻时,也有许多的发簪手镯呢。”

经她这么提醒,秦浚想起来了,这是以前在钟元院的朝霞。

不过,秦浚虽是记得她,却没“叙旧”的意思,只是笑着对秦晗玉说:“好,我尽力帮你赢。”

秦晗玉欢喜:“谢谢三哥!”

休息时间结束,秦浚又跨上马,他踢着马肚冲到赛场上,少年红袍猎猎,身姿勃发,飘扬的红绸,印在不少人的眼中,也刻进许许多多少女的绮思之梦。

中秋宴之后,便有人来向王氏打听侯府对儿媳妇的要求,不过,王氏这人心高气傲,气走了不少人,这倒是后话。

当下,秦浚那一队打得极好,毫无悬念,赢了亲王世子的队伍。

他举着马球棍,沿着赛场跑了半圈,才下马,朝高台拾级而上,声音郎朗,行礼:“参见陛下,臣来领奖了。”

圣人捋着胡须大笑:“不愧是忠勇侯府教养出来的孩子,此子有乃父之风!”

秦宏放起身,说:“犬子献丑了,得陛下一乐,也是值得的。”

过了礼数,秦浚站在□□前,见到秦晗玉提的那个发簪,只是那发簪旁边,还放着一个成色特别的琉璃镯子。

他目光不由定在琉璃镯子上。

这个镯子确实很漂亮,很适合溪风,溪风的手腕细瘦却不娇弱,白皙如凝脂,若戴上这样一个手镯,自当是赏心悦目的。

不由的,他想起朝霞所说的,姑娘总喜欢这些首饰,尤其是这种独一无二的饰品。

兴头一上来,他便没去考虑以溪风的身份,戴这样的手镯,是否恰当,亦或者说,他潜意识已经觉得,溪风就是能戴这种好镯子。

只不过,一人只有一次转奖盘的机会,他已经答应给秦晗玉转一个发簪了。

秦浚心里隐隐有个想法,他集中起所有精神。

他将手指放在指针上,控力道,一拨。

眼看着指针飞转起来,秦浚心里默默倒数数字,及至最后,如他所料,那指针停在簪子和手镯之间,不偏不倚。

他微微松了口气。

见状,那守着转盘的宫人一愣:“呀,忠勇侯世子转到了中间,这要怎么算?”

演上其余大臣,都纷纷盯着转盘。

而秦浚抿了抿唇,直接向圣人行礼:“回陛下,臣见手镯和簪子,都起了喜爱之意,因此,是故意将指针转到中间的。”

话毕,众人不知道是该惊于他敢这般做的,还是该感叹他居然有把控指针的能力,小声地议论起来。

秦浚这般直接讨赏,圣人倒不会为难忠勇侯府,还夸到:“这是浚儿的实力,既然你都转到了,就理应都给你。”

秦浚拿到两样奖励,自当谢恩:“谢陛下赏赐。”

却忽听圣人言:“只是,你要簪子是给妹妹,手镯呢?四公主前头想要,太子可没给她转到。”

坐在皇后身边的四公主,从秦浚进马球场时就一直关心着他,何况秦浚不止长得好看,在球场上的表现也是独一无二的,如今见他赢走她想要的手镯,不由脸色微红。

秦浚静了静心。

他倒是没想到,圣人会直接这样问,但他不可能娶四公主,既是回绝就得巧妙一点,免得伤了大家和气。

于是他作揖:“回陛下,此手镯和臣书房内的砚台很般配,臣想拿回去作个伴。”

四公主见秦浚居然婉拒了,脸上红晕褪去,一张小脸青白了几分。

圣人将两人反应看在眼里,不乱点鸳鸯谱,便说:“文房四宝都是宝贝,朕记得,你可不止马球打得好,作文章也是一等一的,自当相配。”

秦浚又行礼:“谢陛下。”

如此一来,秦浚就拿走两样做工精美的首饰。

一样到了秦晗玉手中,惹得许多闺秀暗暗羡慕她有这样一个好哥哥,另一样,则被秦浚收了起来。

宫宴上的事,溪风和烟雨自是不清楚的。

到晚宴时,她们是在宫外的马车等主子的。

等到宴席散尽,一行人回侯府,时辰已近亥时。

她们侍立一整天,都累了,烟雨的眼睛甚至差点睁不开,但世子爷还没歇息,她们断没有先休息的道理。

果然没一会儿,白羽就过来嘱咐:“溪风,世子爷说要喝西湖茶。”

烟雨虽然在学煮茶了,不过复杂一点的,还是得由溪风来。

溪风点点头,让烟雨靠在桌子上眯个一刻钟,她独自朝东堂去。

东堂里的小灶还热着,她正在找茶叶和辅料,忽的听到身后传来推门响动,她还以为是烟雨跟过来了,便也没回头,随口说:“怎么过来了?不是让你休息一下么?”

过了会儿,后面很是安静,不太寻常,溪风一愣,她回过头,却看来者不是烟雨,竟然是世子爷!

他靠在门上,因尚未更衣,还穿着马球场上那身暗红底的衣裳,这般站近了瞧,更有种暗色都压不住的明锐之美,有如不畏浮云的当空艳阳,叫人不敢直视。

便看他眉梢轻抬,目中熠熠,紧紧盯着她,却一言不发。

溪风心内既惊又疑,世子爷怎么会来东堂?难不成是来催煮茶的?让白羽来不就行了么……

她连忙低头,福身:“世子爷。”

在她的视线里,秦浚踩着步伐走过来,他身上有一股不重不轻的酒味,不呛,却足够淡化平日的温润。

此时的他,倒更像隐匿在草丛之中的捕猎者,明明很是悠哉,却带着一种叫人后背冒汗的压力。

这让溪风想起上回他醉酒时出格的动作。

她轻轻咽了咽喉咙:“世子爷喝醉了?可是需要……”

却听秦浚说:“手。”

溪风一愣。

秦浚微低着头,他伸出手,用巧力抓住溪风的手,他另一只手上,正拿着那个琉璃镯子,镯子在东堂有些昏暗的光中,仍然折射出漂亮的光芒,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溪风这时候才反应过来,秦浚居然想让她戴这个镯子。

她想收回手:“世子爷,这不符规矩……”

但秦浚不言不语,似乎只想看看溪风戴上这手镯,该是如何好看,只是,他将她的袖子捋上去一些,忽的,动作顿住。

溪风的那只手上,戴着一串十二颗檀珠穿成的护身符。

秦浚微微眯起眼睛。

他记得,这是母亲在妙法寺求的护身符,上战场的人,会戴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又是三合一!明天也是三合一!我简直是码字机!我太棒了!夸夸自己!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嚯嚯嚯哈哈哈哈哈!对了15号更新时间12点,挪回去了,以后也都是十二点,谢谢大家资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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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崇祥五年,姜雪的娘家犯了事,她虽是外嫁女,但也遭连累,夫家要把她给休了,她无处可归,好在父亲早安排好一切,把她托付给友人邵元青。

这个邵叔叔,长得人模人样,但脾气实在是坏。

一开始,他赶走姜雪身边的两个丫鬟,不管姜雪怎么求情,就是一意孤行,后来,还把姜雪的前夫揍了一顿……

如此种种,姜雪是又怕他又讨厌他,背地里叫他糟老头子。

只不过,他会在姜雪想家时,默默坐在廊下,陪她度过无声的夜,也会在姜雪哭着收拾包袱想出走时,给她编一只蚱蜢,更会在灾难来临时,将姜雪保护在臂下……

眼看他为自己受伤,姜雪泪流满面,情急之下说漏嘴:“糟老头子你没事吧?”

邵元青本失血过多,有些晕,忽的清醒了:“……你叫我什么?”

姜雪:“……”

邵元青冷笑:“我要是有事,也是被你气死。”

姜雪犹豫了一下,喏喏:“那我叫你美男子,你的伤就能好吗?”

邵元青:“……”

*

邵元青一开始很瞧不起姜雪,她看不透仆从的忠奸,识不破前夫的诡计,他帮了她,到头来,还要落个埋怨。

但也是这样一个笨蛋美人,在敌军兵临城下时,坚守在城墙,鼓舞士气,守住一座城,也把他的后半生吃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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